第十四章
【原文】视之不见,名曰夷[1];听之不闻,名曰希[2];搏之不得,名曰微[3]。
此三者,不可致诘[4],故混而为为一[5]。
其上不,其下不昧[6],绳绳不可名[7],复归于无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8]。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9]。
【注释】[1]夷:灭的意思,无形无象的形容词。
[2]希:稀也。
静的意思,无声无响的形容词。
[3]微:微隐的意思,是无体的形容词。
[4]致诘:发问,穷究。
诘,问。
[5]混而为一:凡可言说的都是可分的,都是有形的具体事物,因为不可言说,故
“混而为一”
。
混和一,都有不可分的意思,都是对
“道”
的声明。
[6]其上不,其下不昧:其,指道。
明亮。
昧,昏暗。
[7]绳绳不可名:绳绳,运动无穷极、广大无涯际的意思,是对道的无限性写状。
道只有连续性,没有中断性,不可分,故不可名。
[8]惚恍:即恍惚,不清不集中,似有似无,难以分辨,喻神智不清状。
[9]纪:纲理,规则。
【译文】眼看不见,所以称之为不灭;耳听不到,所以称之为希微;手摸不着,所以称之为无状。
这三种情形是不能用视觉、听觉与触觉去穷究的,因此混合为一,归于
“道”
的虚无。
它的阳面不见光鲜,阴面也不显得幽暗,难以形容它的幽微深远。
它是无形的状态,更是无物的形象,这就是
“惚恍”
。
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尾。
把握着早已存在的
“道”
,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就能认识、了解
“道”
的初始,这就叫做认识
“道”
的规律。
【解析】老子的宇宙论为:道的本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它没有形状,没有物象;它只可心领意会,不可言喻体行。
这就是
“道”
的运行规律,也是最高的哲学范畴。
如果我们掌握它去驾驭一切现存的事物,就可以知道
“道”
的相对远古处了,那就是
“道”
的纪元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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