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秋小说

第五十三章(第1页)

第五十三章

【原文】使我[1]介[2]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3]是畏。

大道甚夷[4],而民好径[5]。

朝甚除[6],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7]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8]竽。

非道也哉!

【注释】[1]我:我,指有道的圣人。

老子在这里托言自己。

[2]介:微小,一点点状。

[3]施:斜行。

[4]夷:平坦。

[5]径:小径。

[6]除:治理。

[7]厌:通

“餍”

,饱足。

[8]盗:偷盗。

【译文】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顿然领悟到一个道理:在宽阔的大路上行走,最怕的是走了斜路,这就是为什么大道非常宽阔平坦,而老百姓却喜好走小径的道理。

朝阳最明亮的时候它就跃出了地平面,田地过多就出现了荒芜的现象,仓库过大里面就显得空虚。

穿华美的衣服,佩带锋利的宝剑,吃美食饮美酒甚至到厌食的地步,拥有的财产达到用不完的程度,这是强盗头子所为,是违背道的。

【解析】此章老子通过讲过犹不及的道理,引申出在人生历程中奢侈不如简朴的道理。

“朝甚除”

,是指早晨的天空到了最明亮的时候太阳也就升高了。

对此句的理解,诸家多数人认为朝是朝庭之朝,从而此句意为:把朝庭装饰得华美;又把

“田甚芜”

“仓甚虚”

理解为:由于朝庭装饰华美了,从而使田园非常荒芜,仓库非常空虚。

愚以为,此解很难说得通,一是此句并无因果关系,完全是一种并列的语句形式;二是老子在此一段并没有论及人事,只是在说明一个过犹不及的道理。

“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资货有余,是为盗竽,非道哉”

是从上述的自然之理而推及人事,人事的发展亦与自然之理一样,过犹不及,因而奢侈不如简朴。

老子一向认为道之理在于为用不为利,为腹不为目,人对自然和社会的索取以可资生为度,超过这个度就要受到道的惩罚。

老子认为,拥有的资财应有正常之度,超过了这个度,余下的资财就犹如盗窃来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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