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同病相怜

文且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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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吃完早餐,李晨晨也从惊吓中缓过来了。她一心想着暮迟远离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又知道凭暮迟自己是做不到的,所以李晨晨想起以前她奶奶带她去过的寺庙,想着快些回去带暮迟去看看吧。所以她看了看暮迟,说:“今天我们就回去,以后有时间再出来玩吧。”

    暮迟抬头看着李晨晨,不说回不回去,就这么沉默的看着她。威哥的眼神在两人之间流转,说实话,能像现在这样跟在李晨晨的身边,他是不太想回去的。暮迟独自来这里,肯定是有什么事情,不管她为了什么,昨天晚上他都很义气的将赫连翊也叫了出来。

    难得带起了头出来游玩,至少要两人的感情更进一步。威哥心中如是想着,别看他平时一脸憨愣的模样,他可不傻。

    在第一次见到李晨晨的时候,他就对她萌生好感,说是一见钟情都不为过。虽然他二十多年都没谈过恋爱,但并不代表他对女人不感兴趣,该怎么做他都知道。

    李晨晨知道暮迟出来并不是为了玩,却还当着威哥的面说要回去,她是真的铁了心不让暮迟去帮叶真禾找身体……这样暮迟还怎么可能跟李晨晨说那两个杀人犯的事情?可是就这样子回去,暮迟心中是不愿的。

    她原本就是为了帮叶真禾才来的,她答应了他,而且事情已经有了眉目,怎么能因为李晨晨的一句话而前功尽弃?暮迟虽知李晨晨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己好,她本人也知道因为几个鬼魂的话而东奔西跑很不像话,可是不帮叶真禾的话……

    暮迟说不清心中是什么样的感觉,惋惜吗?遗憾吗?怜悯吗?还是觉得同病相怜,所以不忍拒绝?

    元晴因为在世间随风流浪了许久,所以可怜;叶真禾是年纪轻轻就没有了性命,所以也可怜;就连她暮迟自己也是可怜的。她十五岁及笄就嫁给了全京城最风流最无用的纨绔子弟,在新婚之夜还受尽屈辱,几乎让她羞愤欲死。

    她是死了,却又活了,所以她虽觉得自己可怜,却不及元晴她们来的可怜无助。他们没有那么幸运有机会重生,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只能像个孤魂野鬼一样想做什么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时间一到便无可奈何的消失于荒芜之中。

    暮迟想帮他们,至少让他们有机会投胎啊。可是李晨晨不懂,她只知道不能让自己这具身体受伤,不懂元晴他们的普通和背后的无助心酸,所以只知道害怕。

    李晨晨率先一步上楼去了,暮迟面无表情的坐在原位,在威哥起身要离开的时候,轻声的喊住了他。

    “威哥,你想不想……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先一步回到房间的李晨晨见鬼了,她记得出门的时候大厅的窗帘是没有拉上的,可是在她再进去的时候,里面一片漆黑,让她甚至怀疑自己走错了房间。

    在她看不清的房间里,那个面目狰狞的女鬼冲到了她的面前,正真的露出血淋淋的牙齿朝她张牙舞爪,偏偏她一个薄弱的初体魂魄,连阵阴风都带不起来。

    元晴面无表情的看着李晨晨一脸惊恐的四处乱看,淡定的在她打开灯光后用阴气将灯管的电流切断。

    李晨晨看着屋内的灯光闪了闪,还夸张的冒出一些火花,最后哧的一声整个房间又黑了下来。李晨晨哪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虽然看不到,但是也能猜到大体内容。估计是那些脏东西听到了自己跟暮迟的对话,所以趁暮迟不在的时候吓唬自己呢。

    然,长这么大第一次亲身经历恐怖电影里面的事情的李晨晨,被吓得尖叫一声,最后双眼一番很爽快的晕倒了。

    小镇往东,有一个还算有点人气的村庄里,暮迟背着个黑色的背包,盯着烈阳,只身一人的走在有不少尘土的水泥路上。

    “他们真的会在这里吗?这里离小镇也不是很远,那些警察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却连这个地方都找不到吗?”

    元晴三个附在一个水珠子里面,这是出发之前,元晴叫暮迟在玩具店里买的,虽然没有多大的用处,但至少能让他们附在里面躲到暮迟的背包里,这样就不用顶着猛烈到要灼伤人的阳光前行了。而且暮迟的背包里还有一根养魂木,对他们来说也算的是避暑胜地了。

    “昨晚就见他们躲在这个村庄里,就算他们逃到别的地方去了,阿花也知道他们的气息。”阿花,是那个满脸狰狞恐怖的女鬼。因为她生前跟那两人苟合过,之后还被他们失去理智折磨致死,她当然记得他们的气息。

    暮迟听到元晴的话,便不再说话了。那个阿花对元晴他们,好像很听话,不知道是不是元晴他们魂体比她强大的缘故。

    走进村庄,虽然不及小镇那么繁华,但也没有败落到哪里去。小道上有小家超市,门口处摆着两席桌椅,有几个年纪比较大的大爷围在那里,吵吵闹闹的不知在做什么。

    对面还有两三家快餐店,虽然店面有点小,但看上去并不老旧,估计是开了并没多久。暮迟一个长得还算漂亮的女孩子跑到这种地方,还是孤身一人,自然很惹人注目。

    因为现在是下午两三点,正是午觉的好时候,下地里干活的也躲着烈阳躲躲热,所以街道两边坐着的乘凉的都是闲着的,他们都渐渐地将注意力放在暮迟的身上,甚至还有一个踩着快要烂的人字拖的大叔,跑到暮迟的面前问她来这找谁。

    暮迟吞了吞口水,重复着元晴的话:“大叔,我想找两个人,一个高高瘦瘦的脖子上有纹身的,一个也是高高的,但眼袋很重。不知道您有没有见过这两个人。”

    那个大叔是四十多岁的农夫,皮肤晒得黑黑的,显得他的溜溜转的眼睛特别醒目。那大叔想了一下,然后做恍然大悟状,说:“你说的是李家三儿跟陈四吧?姑娘你找他们干啥捏?”

    说完,眼神探究的将暮迟打量了一遍,暗想这么漂亮的姑娘来找李三儿,不是脑子不正常就是找李三儿没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