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莫向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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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道是春光融融正好眠,却不知榻上人心已飘远……”

    台上的戏子吚吚哑哑唱着, 曲调含着几分哀凄之色, 好像有万千苦楚都在等着倾诉。

    青衣的身段儿极好,那妆容浓艳却也不曾盖下她的好颜色, 瞧着是个漂亮女郎。

    “好!”

    一小节唱完, 明明台上是如此悲情, 下方的看客却多了些高兴, 欢声上来竟是热闹非常的样子。

    这是一个临时搭起来的戏台,周围围了一圈儿遮挡, 却阻不了声音飘远, 外头还有些赶不走的白听戏, 又让人欢喜又让人烦。

    郑鑫是正经交了钱进来的, 进来就正听到这么一句,他并不是戏迷,几辈子都不是, 或许可以知道那一字一句之间的魅力所在,但让他真正爱上却是不容易。

    戏曲中, 也就是听起来不费力的他能跟着听几句。

    座位挺简陋, 却挡不住卖茶卖水卖果子的, 还有一些干果也有人兜售。

    来听戏的人群并非全都是高雅之士,读书人有,小商小贩也有,还有些平民模样的,甚至还有些姑娘媳妇的也来听。

    一群人坐在一起, 难念就有了些吵杂,这些杂音混杂在台上人的声音中,似乎连戏曲的质量也下降了许多。

    “台上这位就是江班主。”

    跟来的小厮已经先打听过了,弯腰小声在郑鑫耳边说着。

    郑鑫挑眉,有几分讶异地再次抬头去看台上的青衣,那细柳一样的腰肢,还有那容貌身量,再加上那女装扮相和嗓音,竟然是男的吗?还是自己要找的江城!

    一曲终了,台上换了剧情,郑鑫起身离开了座位,由小厮领路去了后台。

    如同前面的简陋一样,后台也只是隔出了一片地方,并不能真正阻挡来访者的脚步,但是里头凌乱的箱子让人有些无从下脚。

    “请问,江班主在吗?”

    小厮是六顺□□出来的,这位大约是生意人当多了,带出来的小厮总是笑脸迎人,语气也客气得无法让人生厌。

    “我就是,不知是哪位来访?”江城已经卸了妆换了衣裳,一看就是个男子,不过是相貌好一些,身形又纤瘦了一些。

    衣服妆容对一个人的改变显然是很大的。

    郑鑫上前问道:“适才在前头听戏,觉得不错,敢问班主,可愿到羊城一行?”

    “你是……”江城疑惑地看了看郑鑫,确定自己并不认识此人。

    自从离了肃王之后常有那等打着各种旗号慕名前来看看他的闲人,实在是让人烦不胜烦。

    “我家老爷姓郑。”小厮适时介绍。

    “原来是郑老爷。”江城确定此人并非所熟之人,又问明白请戏班过府是为了给老夫人贺寿,道了一声恭喜,欣然应允。

    郑鑫也不多说,谈妥此事便告辞离开。按照道理他从未见过汪佑伦,便不该于此时相认,此事还是由汪氏来更好一些。

    既然已经确定此人就是汪佑伦,也当请君入瓮,至于他身上的那个罪名……

    郑鑫微微皱眉,当年县令判得真是个糊涂案,若是汪佑伦有找郑有财复仇的本事,也不至于多年后再来找其儿子复仇。

    然而这一点,却是那些不知晓剧情的人不知道的,如此也是没办法给汪佑伦脱罪,因为那个时间他在哪里在干什么都是剧情中不曾提过的。

    若是不脱罪,“不知真相”的郑鑫怎么能够认这样一个舅舅?汪氏又会认她的弟弟吗?

    回程的路上想到了这件事,郑鑫觉得自己不妨将此案重新查起,一来是为了给汪氏脱罪,二来也是为了化解这段仇恨。

    表面上看,江城离了肃王,依旧只能做戏班子谋生,并不能够给郑鑫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但有个时刻想要复仇的敌人总是不好过,想要以后舒心快乐就要早日解决这个潜在威胁才好。

    郑鑫主意已定,也不耽搁时间,回去跟汪氏通了气,汪氏少不得又抱着他哭了一场,那个莫须有的罪名压在身上,这些年,哪怕没人知道,汪氏又何尝好受了?

    见她哭得动情,郑鑫心下愧疚,当年郑有财的案子,他并不曾真的尽心尽力,汪氏的罪名于他算是一件好事,能够让他有足够的威望迅速掌家,又能让汪氏一心依赖他这个儿子,还能让之后的事情都有了由头,顺利搬家远走。

    当时未必想到那么多,只是潜意识保证了一个更利于自己的局面,却没想到汪氏心中竟是积压了这许多委屈。

    一个在剧情中早早去了的女人,保住她的命难道就够了吗?

    难得有了些反省的郑鑫苦笑着劝住了汪氏,又去郑吏家说了要回乡一趟的事情。

    “嗯,是要回去看看,如今成了举人,也是光耀门楣之事,去祭奠一下先人也是应该。”

    郑吏素来油滑,哪里不知道远隔千里去祭祖的奇怪。

    孝敬先人是应该,但若是选了,祠堂也是可以的,何必非要回去,又没有什么族人,不定有什么缘故。

    郑吏惯常爱想多,转念一想,年轻人骄傲嘛,想要衣锦还乡也是可以理解的,至于这么急,就是性子急了。

    得了郑吏的嘱托,郑鑫再不耽搁,给家里说了一声,就带着小厮回去了。

    阜阳县的县令早换了,陈侩却是没变,郑鑫回去,先去拜访了陈侩,说到底也是叫做“叔父”的,对方又是地头蛇,没有他很多事情也不好办。

    得知郑鑫成了举人老爷,陈侩的态度大变,竟是格外热情,不待他探问就说了很多县令的消息,一时间倒是聊得热火朝天。

    等到郑鑫拜别出来的时候双靥已是绯红,被小厮掺扶着回了客栈。

    郑家酒楼连同其他产业都卖了,祖宅却是未曾卖出,走时把下人留下来不少,这些年不曾回来看过,又没有人惦记给他们发月银,如今也不知还有多少人在。

    郑鑫不想处理这些麻烦事,来了之后便直接住在客栈,只要身边小厮去打探一些事情。

    次日沐浴更衣后,郑鑫往衙门里送了拜贴,查案并不是他的职权,在查之前总也要拜访一下,征得同意,至少是不反对。

    现任县令很是通情达理,主要是郑鑫的理由站得住脚。

    妇人出嫁从夫,哪里有帮弟弟害死丈夫的道理,再者,一介女流之辈,她是能移尸还是能杀人啊?

    想到郑家为此消散的家产,县令自以为明白了什么,眼中便有了些同情之色,这也是因为如今的郑鑫是举人了。

    类似这种县令小官,举人跑跑关系也是能做的,两人如今说是官民,实际上却是地位相差不多,县令也不拿乔,念他一片孝心就准了。

    心里却还想着这人也太过执拗,不过是给女眷消去罪名,又不是翻案,哪里那么麻烦,稍稍改改卷宗不就好了,这种案子,谁会来查?

    因不知郑鑫如何做到在外地科考不惊动本县的,县令也没说太多,客客气气让他翻阅之后就不管了。

    郑鑫也没想着从他这里得到什么帮助,关键还在对郑家下人的问询上。

    那日他初到,又知剧情中那般惨,脑子有些乱,却还记得好像是素珍提过,当日郑有财是去了董氏房中的。

    酒楼招幌下并没有多少血,郑有财身上倒是染成了红色,但脖子都要给割断了,只出那些血怕是不够吧。

    郑鑫当时还没有修炼精神力,千头万绪的事情,光是如何扮演原主就颇为耗费心神,这些疑问根本来不及认真想。

    郑有财的案子是做了了结的,因为剧情中的轻描淡写,他也只把此案当做原主原形毕露的开始,哪里想到还有那许多关节。

    如今仔细分析,竟是不知自己那时候是怎么做到对这些疑问视而不见的了。

    既然郑家酒楼那边儿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这一点陈侩也确认了,但碍于关系,并未因此搜查郑家宅子,紧接着就是案子被算到了汪佑伦头上,汪氏牵连获罪。

    郑鑫当时一门心思想着以后如何避免被报复,又哪里想到郑有财的事情到底是谁干的。

    原谅他没有产生什么父亲的代入感,也就没有那种非要给对方报仇的心思。

    能够把生意做得那么大,短短时间之内财富暴增,郑有财可不是没有干坏事,这样的人若是在外头有什么仇人也是很正常的吧。

    只不过,不知道是哪个仇人能够在内宅之中杀死他了,亵衣可不是见客的衣裳。

    脑海中似乎有什么念头闪过,一时间却摸不清楚。

    “宅子里倒是有人,这些大胆的奴才,竟是把咱们家的宅子出租赚钱了,可是让我骂了一顿!”

    小厮回来气得不轻,愤愤说着,表功的心思也是极重。

    “去查旧事”变成了“收拾宅子”,郑鑫也不知道是不是该责怪对方不会办事,也不好打击这份积极性,表扬了两句便搬了回去,有些事还真是要好好查查。

    先通过这件事吓吓他们也是好的,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真的避人耳目,他们之中说不定就有知道什么但没说的。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

    不急啊,等我回家再看补江少番外,手机打字太不方便了,长时间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