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四章 痴汉纨绔,黄甜误会

宝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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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见兰芯误终身。

    可怜一个花花大少,无师自通点亮了痴情技能,异国分隔两年,谭曜的心中简直像藏着一团熔浆。

    求而不得,思念成魔,这团炽热在他胸腔里翻滚煎熬,折磨得谭曜性格越发暴虐。物极必反,他在人前反而变得谦谦有礼起来,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谭大少年岁见长,变得成熟稳重了。

    只有谭曜自己才能察觉到被压抑住的疯狂——自李兰芯回国,谭曜还没有正面宣告过自己的存在,像眼下这样在李兰芯上班的地方远远窥视着,也不是因为谭曜能忍。

    他就是担心自己忍不住,一旦真正靠近李兰芯,那压抑的疯狂就会喷涌而出,将李兰芯灼伤,直到两人一起烧成灰烬堕入地狱,直到骨灰相融,再也分不出彼此,谁也没办法把两人分开。

    下午七点过,谭曜终于在单位门口见到了李兰芯的身影。

    李兰芯在学校里成绩优异老师喜欢,但在藏龙卧虎的外交部,她只是一个实习生。

    外交部里,会说一门外语的只是基础,想要被派遣出国,谁不身兼两门其他语言?

    李兰芯容貌娇美,在京大是当之无愧的系花。

    但到了外交部,还有人比她更美——这里有不少内外兼具的时髦女郎,80年代的华国,她们踩着从外贸商店里买来的包臀裙和玻璃丝袜,脸上永远化着得体的妆,头发也是仔细打理过的。如果说当下的华国有什么时尚达人,一定是外交部这群美丽的妙龄女郎。

    李兰芯清水出芙蓉的美,在精心打扮的诸位前辈面前一时难免被淹没。

    她不会穿那种凸显身材的包臀裙,也没有烈焰红唇,下了班推着自行车离开单位时,和京大里的女学生也没什两样。

    李兰芯也的确还是学生,外交部的工作暂时是兼职。

    十二月的京城已经很冷了,寒风吹在李兰芯脸上,雪白的皮肤也会起皱。

    她轻轻呼吸,都会哈出大团热气,身上最值钱的无疑是外面那件藏青色的羊绒大衣……谭曜知道,那是徐宝镜送给兰芯工作的礼物。

    谭曜好像一个痴汉,默默尾随在李兰芯身后。

    看着她小脸被寒风吹皱,却甘之若素每日准时上下班,谭曜的心里就挺难受。

    其实像李兰芯这样刚工作的穷学生不知道有多少,更有比她条件还不如的应届毕业生可能正顶着寒风到处跑腿,与她们这样的天之骄子比起来,更苦的是基层工人,比如宝镜堂叔徐海昌从前干得烧锅炉工作。比基层工人更苦更穷的,自然是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也不见谭曜何时会发善心做做好事,李兰芯不过是像其他职场新人那样下班晚,略被冻着了,他就觉得心疼了,可见谭大少有多么不食人间烟火,人的心也是多么偏!

    冬季来临,夜长日短,七点过天已经微黑,谭曜一直不远不近护送着李兰芯回到住处,才放心。

    李兰芯托系里教授的福,在外交部是兼职,一周只需要去上三天班,其他时候依旧是在学校里念书,自然也要住在学校宿舍。谭曜克制着自己的疯狂,时常在京大学校里晃荡,没有与李兰芯偶遇过几次,倒时常见到一个自来熟的女生。

    他只和黄甜有过一面之缘,当时饭局上谭曜挂念于烨的事,压根儿没注意到席上的人长啥样。

    事后才想起来,白羽的表妹当时也在。

    叶隐雪在谭曜心中的印象都很浅,更别提无足轻重的黄甜。

    就算李兰芯没有出现前,谭曜也没招惹过小家碧玉型的女孩子,他喜欢的姑娘都是出来混的“玩家”,大家你情我愿,最好能好聚好散。

    李兰芯是他看上的第一个小家碧玉。

    空谷幽兰,静静吐纳着自己诱人的芬芳。

    人人都有着自己对异性的喜好,谭曜之前以为自己喜欢的是热情开放的姑娘,等对李兰芯一见钟情,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中意的是“小家碧玉”……当然,经过这几年的观察,谭曜也明白过来了,李兰芯哪里像是寻常的小家碧玉?

    落落大方的气质,满腹书香,根本不是普通家庭能教养出来的。

    和披着小家碧玉外皮的真女神兰芯比起来,黄甜才是真正的小家碧玉。

    家境中等,不差也不显眼。

    外表中等,清新宜人,是个姿色在及格线上的清秀姑娘。

    性格活泼热情,对人没什么防备心,也称不上什么情商高。这样的姑娘,若不是家里亲长都在教育系统,硬生生替她规划,没有放松过对她学习上的要求,让她考入了顶级学府京城大学,根本不会有机会出现在谭曜面前好吧?

    或者说,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和宝镜分到了一个寝室,黄甜就算主动往谭曜面前凑,谭大少连眼风都不会多丢一个给她。

    就是这样一个不被谭曜放在眼中的姑娘,不过是说过几句话,竟已经对谭大少情根深种,实在是谭曜没有想到的。

    哪怕是想到了,谭曜估计也不以为然,从小到大,喜欢他的女孩子实在太多了。

    若不是如今的婚姻法不允许,只怕他哪个姨妈就会将表姐、表妹硬塞给他当老婆了,谭曜习惯了别人对他好!

    不以为然的谭曜,刚当了痴汉,还没来得及离开京大,又遇到了黄甜。

    黄甜脸上的惊喜不加掩饰,快走两步迎上来:

    “谭师兄,你是来找我的吗?”

    谭曜没回过神来,半晌才认出眼前的女孩子有些眼熟。

    不过黄甜的话让他很不认同,他又不是吃饱了撑着,分分钟都有大生意在等着他处理好吧,来京大找个不熟的女生干嘛!

    想到眼前女生的身份,谭曜忍住了火气没有恶言相向。

    他才刚和徐宝镜缓和了关系,多少应该给她室友一点面子。

    谭曜含糊不耐道:“来学校有点事,已经办完了,我先走了……”

    情人眼里出西施,路灯遮盖了谭曜的不耐,略带急躁的言行落在黄甜眼中都变成了羞涩。

    谭师兄果然是来找她的,偏偏被她揭破了心思,又不好意思起来。

    黄甜瞧着谭曜步履匆匆的背影,越发觉得谭师兄害羞得很可爱。等她回寝室时,心里还像有一只小鹿在撞来撞去,脸颊绯红,整个人都陷入了粉红色的泡泡里。

    她记得很清楚,这是她和谭曜第九次见面!

    第一次,谭曜在她们吃饭时闯进来。

    浊世公子,虽然外表稍逊徐宝镜的男友一筹,和叶隐雪那贵气的表哥比起来,倒是不相上下。

    黄甜当时的心思很微妙。

    她以为侯俊是看在老乡的情谊上才会邀请她们寝室去北戴河游玩。

    黄甜甚至以为侯俊对她有些小心思。

    虽然不见得会接受侯俊,年轻的姑娘,谁不享受一个优秀男生献殷勤?

    结果搞了个乌龙,侯俊原来是看重了徐宝镜,才借着老乡的名义,把她变成了牵桥搭线的道具。侯俊的目的暴漏,黄甜还有些愧疚,不过等在北戴河见到了徐宝镜的对象,黄甜的愧疚里难免酝酿了三分酸。

    她在高中时,也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家里长辈都是教育系统工作的,从小学一路到高中,当学生都有长辈护着,顺风顺水的,也养成了黄甜事事只考虑自己痛快的性格。

    等到了京大,宿舍里四个人,宝镜和叶隐雪都是容貌出众的,两人一个是高考第一名,一个是高考第二名,对她这种险险考进京大的人而言都是超级学霸。

    幸好还有个陈秀,长得不好看,还复读了三次才考入京大,让黄甜对比下找回了自信心。

    别以为黄甜不敏锐,北戴河之事后,她隐约觉得宝镜和叶隐雪对她的态度都产生了变化。不是讨厌她,而是喜欢陈秀更胜于喜欢她……凭什么呢?

    她明明也是被蒙在鼓里的!

    再说了,北戴河海边,徐宝镜的对象现身,明明让徐宝镜很风光!

    叶隐雪也有个表哥,和徐宝镜的对象是一路人。

    对,黄甜觉得她和徐、叶两人,好像已经被划分成了两路人。直到谭曜再次出现在京大,黄甜和他“偶遇”几次后,意识到了谭曜的不同寻常。

    谭师兄不仅长得俊朗,家庭背景似乎也不俗,她曾亲眼看见系里几个老师,在看见谭师兄时主动打招呼示好。

    也曾看见谭师兄日常开一辆小汽车出入。

    更重要是,谭师兄没有女朋友,是单身汉……而且对她还有点意思!

    黄甜心里的三分酸,慢慢酝酿成了其他东西。恰好宝镜有一个月不在学校,黄甜暗暗想到:等徐宝镜回校时,发现自己和谭师兄走到了一起,总不会再将陈秀看得比她重要了吧?

    带着无法宣泄的雀跃,她正要推开寝室的大门,忽然听到半掩的门后传来叶隐雪有些高冷的声音:

    “徐宝镜,我说大家好歹同宿舍一场,你总不能看着黄甜傻乎乎的越陷越深吧?哼,谭曜痴情你表姐,整个京城都快知道了,就黄甜那个傻子,还以为谭曜是对她有意……”

    黄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听完了里面的谈话,寒风冽冽,她站在寝室门口冻成了一条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