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六章 红衣亲卫

南极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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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南源十五岁上马为将,跟随周世宗柴荣征战南北二十余载,为大周统一全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大周定国后,周恭宗任郭南源为镇北大将军,普和四年郭南源帅部将契丹人为首的外族侵军赶出大周国土,迫其直退两百里求和。

    郭南源百战成名,可说是大周内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今日,当他骑马率百名红衣亲卫进入梅县时,梅县官民为之沸腾。

    大周亲卫本乃周皇的侍卫,郭南源功高,周世宗在位时即派亲卫随侍其左右。为示区分,周皇亲卫着金黄亲卫服,郭南源亲卫着血红亲卫服。血红色,乃为战色,似战场获胜归来的血染征袍,观之杀意沸腾。

    蓝怡带着两个孩子,由刀无锋和王春荣护着坐在秀水街王家店铺临街的雅间内,看着楼下四马一行经过的红马血衣金刀亲卫,在沸腾的民众之中,这队亲卫面容肃整,整齐划一,甚至连坐下的战马也丝毫不乱。

    “城头铁鼓声犹振,鞘里金刀血未干。”蓝怡轻轻念到,这样的场面若非亲见,实是难描,这样的军队,这样的军容,非血难铸。

    “娘,二伯,二伯。”文轩见到红衣亲卫之中的周卫极,伸出小胖手指给蓝怡看,虽然周卫极与蓝怡已经定亲,但是未成亲之前,两个孩子还不能叫他爹爹,只能叫二伯,这是蓝怡反复强调了许多遍后,两个孩子才勉强接受的。

    四排十六名骑马的红衣亲卫身后,郭南源一身红色常服端坐马上,身边有两名腰着金带的红衣亲卫保护,其身后是身着绿色公服的李金刚和一身黑色长袍的周卫极。

    黑袍黑马的周卫极和绿衣白马的李金刚,在一片纯红中显得尤为耀眼。两人也是一脸严肃,并注意着两旁的行人,保护王爷安全。

    “大周战王郭将军啊,我竟然亲眼见到了大周战王了!”王春荣激动的浑身颤抖,两眼圆睁使劲盯着郭南源,不想错过他的一举一动。

    郭南源一脸打理整齐的络腮长须,浓眉亮眼,虎背熊腰,威风凛凛,杀气腾腾,让人观之胆怯。

    蓝怡瞧着他的长须,再看看李金刚杂乱的络腮胡,又发现红衣亲卫中有一半多也是络腮胡须,她转头看看同样一脸络腮杂须的刀无锋,心中有些后悔。原来,周卫极的一脸络腮胡须并非是懒得打理才如此,可能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种荣誉和身份的象征。

    刀无锋神色复杂地望着一队人马,感受到蓝怡的目光后,他转目望着蓝怡柔和清澈的眉目,露出和善的笑意,连着脸上的刀疤也显得不再狰狞,“二嫂。”

    蓝怡神色发僵,这声“二嫂”叫的早了吧!

    周卫极怎么和他说的?蓝怡点头,目光转到周卫极身上,撅起小嘴。周卫极忽然抬头,与蓝怡目光相对,露出的笑容。在一队严肃的亲卫中,他这笑意着实太明显,围观众人瞬间把目光集中在他的身上,顺着他的视线看到路边三楼开着的木窗,嗡嗡议论以来。

    李金刚发现他的变化,再抬眼时发现窗户已半掩,瞧不清里面的情形,不禁遗憾地拉拉大胡子,周老二的这小媳妇,藏的倒挺快。

    刀无锋隐到窗后,王春荣舍不得把窗户关上,见众人不看着这里后又打开,伸长脖子依旧盯着郭南源流哈拉子。

    见到刀无锋站在窗后,蓝怡忽然觉得他有些可怜,刚想安慰几句,却听宇儿兴奋说到:“娘,弟弟,你们快看,黑子好像很高兴呢。”

    文轩赶紧去看周卫极骑着的大黑马,认真点头道:“嗯,哥,黑子高兴。”

    蓝怡也转眼看黑子,见它很亲切地用头去蹭李金刚的白马,那白马却好像没发现它一般,依旧安静前行。蓝怡有些好笑,一直十分傲气的黑子,居然喜欢这一款?不过一黑一白,倒也是蛮登对的。

    郭南源率红衣亲卫过去后,后边是以知县田道之为首的梅县众官员,这群身着绿色官服的官员步行跟在马队之后,真真有那么点绿叶衬红花的意思。他们自然惹不起民众的一点兴趣,大伙随着红衣亲卫向前拥挤,一直将他们送入梅县县衙才恋恋不舍地散开。

    周卫极昨日本是骑马先到了梅县,今早又赶到城外随着郭南源他们一起高调入城,田道之等人就算原本不认识他,现在也会去注意打听,很快就会知道他虽只是黄县的班头,却是郭王爷跟前的红人。

    蓝怡望着文轩抿抿嘴,若非是为了自己母子,周卫极定不会听从李金刚的安排如此高调的。

    她暗暗握拳,日后她要靠自己,靠自己的实力保护自己的孩子,甚至保护周卫极!文轩这一关看来是能轻易度过了,但是他还有父母的仇,还有王家与蓝家的这些人需要去应对,还有依柔的不明身份的隐患。所以,蓝怡更觉自己要奋起,不能有事就要求助旁人。

    众人散去后,蓝怡本想着带两个孩子回去,宇儿却忽然激动起来,“娘,娘,你快看,那不是咱们村的赵三叔么?”

    “赵三叔?”蓝怡一愣,宇儿口中的赵三叔,不就是北沟村的赵中选么,他在梅县?

    年初时他随着花常业的商船离开黄县后,就没有再回来,为此他的娘亲日日担忧着。花常业也只说他留在了埠头做生意,其他的就不再明了。没想到时隔大半年,他竟到了这里。

    蓝怡顺着宇儿的手,见到了人流之中高人半头的赵中选,赶紧对王春荣说,“哥,那个着棕色短衣的是我们的旧识,你快去把他拦住带上来。”

    王春荣认了认人,转头下去,一会儿就带了一头雾水的赵中选进入雅间,赵中选去了身上的痞气,黝黑壮实了不少,身着一身农夫的旧短衫,似乎混得并不好。

    蓝怡笑意吟吟地望着他,“三弟,没想到竟在这里遇着你。”

    宇儿和文轩跑上去,喊道:“赵三叔。”

    赵中选看见两个孩子,抬头认出蓝怡。他乡遇故知,人生一大幸事,虽然蓝怡现在是一身小丫头打扮,但是她的模样赵中选怎么会认错,这是他日思也想的人儿啊。

    “王大嫂,你怎么在这?”赵中选摸摸两个孩子的小脑袋,“是你的家人回去接你们回来了?”

    差不多吧,蓝怡点头,“三弟,这是我的大哥王春荣,这是刀大哥,你快过来坐吧。”

    赵中选与王春荣和刀无锋打过招呼,坐在末位,他的一身打扮着实与这雅间格格不入,但是赵中选却不觉得难为情,面色坦然。

    蓝怡暗暗点头,看来这一段日子,他的确是有不小的长进的。

    “三弟,你走了这么久也不稍封家书回去,婶子一直惦记着你,日日到村头大槐树下站着等你回来。”

    赵中选想起娘亲,眼圈发红,“我爹和我娘他们身子骨还好?”

    蓝怡点头,“都好,婶子给你二姐定了亲,婚期订的是今年十月初八,你怎么也该回去送二姐出嫁的。”

    女子出嫁是要让家中兄弟背着出去的,赵中选不在家自然是不成的。

    赵中选笑了,又挂上了几分痞气,“没想着我二姐那母老虎性子也有人敢娶呢。大嫂放心,离着成亲还有两个月,到时我一定赶回去。”

    今日虽然是九月初四,但今年闰九月,离十月初八的确还有两个月,从梅县回黄县有十日足矣。蓝怡没有再劝,毕竟他能回去一家人就很开心了,“这两月咱们黄县有商船到梅县来送货,到时你跟着商船一起回去吧,路上也有个照应。”

    赵中选点头,他瞧着蓝怡这身打扮,又看看她旁边的王春荣,心中琢磨着难道她的家人难不成要她改嫁么,带着两个孩子?赵中选见识多了些,晓得这些话不是他该现在问的。

    “王大嫂,你也跟着商船一块回去么?”

    蓝怡摇头,“我还没定下,估计会比三弟早回去吧。”

    赵中选一听她还要回去,忐忑的心安了下来,只要她回去北沟村就好。只是,自己这样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挣够娶她的银子!当时自己走时可是雄心勃勃地夸下海口,要衣锦还乡的。

    蓝怡见赵中选面带伤感,便试探问道:“三弟,你在梅县这里做些什么?”

    赵中选一愣,不好意思地说到:“我就是在埠头上做些杂活,没干什么大买卖。”

    蓝怡安慰道:“三弟孤身一人在这里,无依无靠的,先能够凭自己寻着事情做就已经很不错了,等有了经验和本钱才能做大买卖,你要多个心眼,好好跟人学,不能冒进,机会总会有的。你现在就已经不错了,婶子见着你定会为你感到高兴的。”

    赵中选本就是个无所事事在村里闲游的小混混,他的父母没少为他生气。现在他能够自食其力,没有走上歪路就已经是万幸,他的父母怎能不开心呢。

    赵中选露出笑意,蓝怡这么说,是不是也为自己感到高兴呢?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