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荣幸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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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不久后清河会出现“福隆”、“金厦”等,无论是内部装修,还是销售品牌,都略胜一筹的大型商场,有一阵子,供销商超对于不少上了年纪的清河人而言,仍是他们最喜欢去的商场。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情怀,跟落叶归根一样,不管时代怎么变,不变的是每个人心底都有几分守旧。

    供销商超是清河一代过来人的不忘标志,兴许是他们不想看见伴随他们青春走过的老东西随风消逝,也可能是长年累月养起来的习惯一时难以更改,还有可能是供销商超中的每一处缝隙都承载着诸多忆苦思甜的回忆,总有那么一批人,在福隆和金厦商场出现后,仍是倔强地只肯出入于供销商超,杜建城就是这样的人物之一。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供销商超后来给自己的定位,也是专为上了年纪的人服务,以至于里面出售的品牌,都是些诸如“雅戈尔”、“报喜鸟”、“红豆”之类的成人牌子。

    如此一来,供销商超在私营商场和品牌专卖店争相涌现的大浪潮中,一度寻求到了一线生机。

    不过,在年轻人的心目中,供销商超越发显得迟暮,逛供销商超有时候会成为一件相当丢脸的事。

    毕竟情怀对于年轻人来说,可以是福隆影院的两张邻座电影票,也可以是金厦港式茶餐厅里的一盏下午茶,但绝不是穿着一身雅戈尔,被同龄人打趣:“哟,名牌啊”。

    时代终归是属于后浪们的,供销商超定位为中老年人服务,看似是把清市场脉络后,成功突破困境的明智,实际上从长远角度看,根本是误入歧途。

    中老年人会逐渐接受新的事物,可鲜少有年轻人愿意被老旧的气息沾染。

    即便所有年轻人,终有一天会步入成熟迈进三十四十乃至七老八十的坎,他们和上一代人不同的念旧回忆,依然会驱使他们前往福隆和金厦,而非供销商超。

    14年,供销商超日薄西山,较之人流络绎不绝的福隆和金厦,门庭之冷清,引人唏嘘,尽管没看见它倒闭,但杜毅觉得它成为历史,是必然。

    用王朝的黄昏来形容那时候的供销商超,虽然有点夸张,不过眼见着供销商超从盛极一时到艰难求生,再到垂死挣扎,难免会有种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的感叹。

    03年的供销商超,它正处于鼎盛阶段,在国庆这样的节假日,往来拥挤的密集人群,给人一种人比商场里的货品还多的感觉。

    虽说当下的供销商超中,连不久后就会烂大街的阿迪和耐克都看不到,但在清河这个还带着贫困帽子平均工资水平大概不过千的小县级市,李宁、安踏、森马、唐狮等后世杜毅根本不屑一顾的国产牌子,已经是大部分家庭难以慷慨解囊的奢侈。

    重回2003年,再次踏足供销商超,杜毅猛然发现,原来青春的记忆,不仅仅是周杰伦的《范特西》和《叶惠美》,网吧里噼里啪啦的枪声和刀刀烈火,这些被用来攀比显摆的衣服鞋帽牌子,也是短暂青春里不可磨灭的斑斓回忆。

    甚至这些品牌本身的辉煌到衰弱,也都切合着他们这代人的成长轨迹。

    大浪淘沙,时代的残酷,就在于即便一时所向披靡,也挡不住经济腾飞下的日新月异。

    本来向往着的牌子,突然就成了落伍的淘汰品,过快的时尚更迭速度,总让人感觉口袋里的票子似乎永远跟不上潮流的步伐,以至于心有余而肾不足的荒唐并非冷笑话。

    杜毅相信15年乃至更遥远的以后,星巴克和苹果什么的,也极有可能会沦为历史的尘埃,毕竟诺基亚都能够倒塌,谁也保不准未来会怎样。

    对于杜毅而言,站在03年的供销商超里,他最大的感触还是,不管是价格高昂的电器手表也好,亦或是有名有牌的服装鞋帽也好,他看到上面的标价,不会像前世少年时候那样,眉头紧皱的退避三舍。

    用未来的流行语来说,就是不至于被闪瞎钛合金狗眼。

    钱包够鼓的感觉,的确很好,让人神清气爽。

    夏小麦不是第一次来逛供销商超,和以往不同的是,走在杜毅身边,她没有以前进供销商超时常会有的缺乏底气之感。

    她不再觉得柜台里营业员的眼神暗藏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也不再不敢拿过自己看中的衣服瞧瞧价格。

    当然,每次看了价格,她还是会暗暗咧嘴,在心里哀叹一句:好贵。

    把夏小麦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看在眼中,杜毅会心一笑。

    曾几何时,他进供销商超,也有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心态,但现在,供销商超里销售的牌子,在他的眼中,已经难以入眼。

    “杜毅,小麦。”

    一路在供销商超里走马观花似地走走停停,路过位于青少年品牌区的下楼电梯口,杜毅迎面遇上了两位初三老同学:沈琦和陈月婵。

    向他们打招呼的沈琦,手里拎了三个装了衣物和鞋子的纸袋,看来收获颇丰,陈月婵则是双手空空。

    “你们好。”

    杜毅对沈琦的印象并不太好,在他的记忆中,这位家境一般的女生,虚荣心极强,喜欢炫耀,酷爱所谓名牌,攀上了前世和他走得极近的公子哥赵俊驰后,更是变本加厉。

    赵俊驰后来受不了沈琦的物质,把她甩了,包括杜毅在内的一干人,都是连声称赞甩得好。

    重回少年,杜毅对沈琦没了前世时的百般厌恶。

    虚荣是一种风气,每个人都会多多少少有一些,沈琦只是过了些,反正以后也不会有多少交集,没必要刻薄对待。

    萍水相逢,笑脸相对就好了。

    “我听人说你们在一起了,还不太相信,原来你们真的在一起了啊?”

    “不能么?”发现沈琦看夏小麦的目光很是惋惜,看他的目光则是不无轻鄙,说话的语气也是怪里怪气的,很不含蓄地透露出一种夏小麦就不该和他在一起的意思,杜毅皱了皱眉。

    “没说不能啊,就挺意外的,毕竟追夏小麦的男生那么多。”听出杜毅的语气有些不太好,本就不待见杜毅的沈琦,更是没了好气,言语也更赤.裸了些。

    沈琦的话中之意,显然是夏小麦这块天鹅肉居然被他这只癞蛤蟆吃了真是可惜,杜毅听了,满心不爽。

    不过想到和沈琦这样的人计较,只会自找没趣,也很掉价,把她的鄙视当成好话来听兴许更好,杜毅按捺下心中的不悦,淡然笑道:“你这么说,我还蛮高兴的,谢谢夸奖。”

    还以为杜毅一定会气急败坏,却没料到杜毅居然会给出这样的反应,沈琦愣了愣,在心里给了杜毅一个“人不要脸,天下无敌,难怪能追到夏小麦”的评价。

    没想到沈琦竟然当着她的面说出鄙夷杜毅的话,夏小麦心里愤怒异常。

    在她看来,这世上能看不起杜毅的,凤毛麟角,普通至极的沈琦,绝对绝对没有这个资格。

    夏小麦很想破口大骂沈琦句“你有病吧”,但杜毅的平和,让她意识到,做人要有气度,谩骂只会自污,宽容才会让小人自惭形秽。

    暗想着杜毅可真是超凡脱俗的与众不同,对着杜毅挑逗似的眨了眨眼,夏小麦轻轻挽过杜毅的胳膊,往杜毅身边靠了靠,嫣然一笑:“你确实该高兴啊,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追你,有没有觉得很荣幸?”

    “荣幸之至。”杜毅嘴角高高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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