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到达燃火城

心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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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见倾心是缘,擦肩而过同样是缘,缘起缘灭皆是随性随心,强求不得。

    孟蘅踏着山间的皑皑白雪,抱着睡熟的林瑶,将她送进了小茅屋中,将一个钱袋塞到了她的枕头底下,然后与萧屏儿一同离开了。

    火燎镇没有下雨,却百年难得一见地下起了一场大雪,人们纷纷沉浸在雪景的美丽之中,在镇中狂欢庆祝,孟蘅在远方的高山上淡淡地看着这一幕,嘴角露出一丝欣然笑意。

    “不跟林姐姐打一声招呼就走吗?”

    “都已经走了这么远了,你现在说会不会太晚了一点。”

    “你要是乐意的话可以现在回去,说不定她还在等着你,刚好可以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爱心水饺。”

    “林姑娘是个温柔善良的好姑娘,如果我生在火燎镇,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镇民,能够让这样的姑娘心仪,那不知道有多开心。可是我现在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前途祸福难测,与人纠葛不清只会耽误了人家,还是快刀斩乱麻得好。”

    “你还快刀斩乱麻,昨天一整晚你们两个呆在一起,难不成没发生一点什么?”

    “当然没有,你个小姑娘成天到晚乱想些什么呢,我们一起呆了这么久不也照样没发生点什么。”

    “好啊,你这块木头现在还知道占便宜了,看我不打你!”

    “好啦,赶紧赶路了,要是天黑之前没有走到下一个城镇,我们就只能露宿荒野了。”

    两人在雪地里一深一浅地走着,时不时说说笑笑,玩玩闹闹,倒显得原本枯燥无比的赶路变得生趣盎然了起来。

    火燎镇与燃火城相隔一条赤松岭和一片黑木林,赤松岭到处都是生长着赤色的红松,枝叶繁密,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片赤色火海,特别是在晚霞的照耀下,整片松林如同血一般殷红,一阵风起,万里血色松涛翻腾,可谓是美不胜收。

    不过这一片赤松岭之中长年被血猿占据,虽说血猿只是二等妖兽,但是生性残暴好血,对于一些实力修为较低的伐木人来说还是很大的威胁,一旦被成群结队的血猿包围,那么几乎就没有了任何的生路。

    红松价格昂贵,但是潜藏的危险也是存在的,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伐木人丧生在血猿的利爪下,但是来赤松岭伐木的人依旧是络绎不绝。

    孟蘅对于小小的血猿自然不会放在心上,因此两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赤松岭中,依旧是有说有笑的。

    灵狸大仙留下的的火玉地图似乎是只是画了燧皇帝陵中一个叫做化剑池的地方,对于寻找燧人氏没有太大的帮助,如今可以做的,只能是快些找到燧人氏。

    孟蘅将神识的威压扩散到了周围十里的地方,因此一路上他们都没有受到血猿的攻击,赶路的速度也加快了不少,还没天黑,就到了赤松岭的尽头。

    “木头,你看,前面好像有一群人。”萧屏儿指着前方的一个高坡,果然有一群身穿月牙白长衫的人,而且每人身后都背了一把模样古朴的长剑,看起来颇有仙风道骨。

    孟蘅只在他们身上多看了一眼,眼神就不由停滞了下来,这一群人身上的气息波动都强到了一个极端恐怖的地步,特别是他们身后的长剑,仿佛都有着灵印加持,不用想就知道这群人的来头肯定不会简单。

    两人走上前去,一群白衣男子都纷纷转过了目光,不过他们的眼神之中多有一丝淡漠,只是漫不经心地一瞥,并没有过多留意这无关紧要的两人。

    萧屏儿很少见到有人脸上总是挂着一副如此高傲的神情,走远之后忍不住道:“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每人身上背了一把破剑,摆出一副臭脸就像是人人都欠了他们好多钱一样。”

    孟蘅神情有些凝重地道:“这群人的确有高傲的资本,他们的年龄都在三四十多岁上下,实力与我似乎相差无几,能够培育成一群潜力这么强大的弟子,他们的背景定然不简单,不过我从他们的身上总能找到一丝熟悉的气息.”

    萧屏儿眨了眨眼,轻哼了一声道:“难不成你还和这一群臭脸怪认识?”

    孟蘅只觉得这种感觉很熟悉,但是具体是什么也说不上来,摇了摇头道:“我不认识他们,或许有过一些的了解,能肯定的是他们一群人出现在南荒域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在日落前,两人终于赶到了黑木镇,这是通往黑木林必经的小镇,再过三天的时间,他们应该就能到达燃火城了。

    在进入黑木镇之后,孟蘅和萧屏儿在一家小酒楼又看到了那一群人,他们似乎也在黑木镇落脚,看他们的装束并不像是南荒域人,对于他们的身份,孟蘅是越来越好奇,不过现在最为担心的是,这一群人目的相似,都是为了燧人氏而来。

    黑木林虽然面积庞大,但是并没有什么凶恶的妖兽存在,天才蒙蒙亮,两人就继续前行,这三日的赶路中萧屏儿倒有些让孟蘅刮目相看,一个萧家的千金大小姐,居然整天长途跋涉,却从来没有叫苦叫累过,要是唤作一般人来都有些撑不住这样的日夜兼程了,可是她偏偏就熬下来了。

    燃火城作为南荒的第一城,素来有千年燃火兴南荒的美誉。

    燃火城四周都是险峻巍峨的雄壮山脉,东西两面的城墙甚至都是直接用高山作为护壁,在八条连绵起伏山脉的交汇处,便形成了这一个万年古城。

    由于城墙以及城中的房舍修筑时用的泥沙都是红血泥,红血泥一旦凝固之后,经过风霜的洗礼,岁月的斑驳,它就会变得越发的鲜红,到了最后,整座城市就如同火光掩映一般发红发亮,燃火城就因此而得名了。

    孟蘅与萧屏儿走进了城中,发现街道平坦开阔,行人大多皮肤黝黑,头发稀少,身穿着单薄的短衫,模样与其他地域是大不相同。

    “木头,这燃火城中的人长得可真难看,还好我没有出生在这里,不然每天照镜子都会难过死去。”

    孟蘅听到她咯咯不停的笑声,当下不由摇头失笑道:“这里白日的时间长,阳光又如此毒辣,皮肤被晒得黑一些也是正常的。再说了,南荒域是四大域中最贫穷的地域,这里的居民大多以耕种狩猎谋生,终日劳作,生活清苦得很,自然不比蓬壶城中的人那样白净了。”

    萧屏儿听到这里,笑容也慢慢地收拢了起来,回身望了一眼四面八方的建筑,发现房舍几乎都是低矮的土坯平房,偶尔出现的几座稍高的木楼都是一些供人住宿的,这里的行人看到衣衫鲜艳的外来人时双眼都会微微发亮,因为他们几乎从小到大都没有穿过其他颜色的衣衫,加上干涸缺水,身上的衣物又很少去洗,因此都是一片凝固的灰黑色。

    这里的小孩子大多面黄肌瘦,一看就是没有吃饱过饭,但凡有了外来人,他们就会端着一个破碗眼巴巴地看着,活脱脱地像一个小乞丐,遇到同情心泛滥的人偶尔会施舍一两个钱币,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无功而返。

    “这位叔叔,您发发善心,施舍我几个钱吧,我娘亲生病了没钱买水煮药了,求求您施舍几个钱吧,我给您磕头了。”

    两人身前不远处,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拉扯住了一个行人的衣衫,然后跪倒在黄尘弥漫的地面上用力地磕起了头来,被扯住衣衫的那个人看起来很面熟,正是三番两次遇到的那群白衣弟子中的一人。

    “小乞丐,赶紧滚开,别弄脏了我的衣衫!”那人神情显得极其的不耐,就要踢脚将小乞丐给踹开,忽然一个年纪稍轻,面貌俊朗,略有胡须的男子拦住了他,淡淡一笑道:“莫师兄,犯不着和一个小乞丐动气,我来打发他走就是了。”

    说完男子就从衣衫中掏出了几块银币,丢到了他的碗中,声音轻柔地道:“好了,赶紧给你娘亲买水煮药去,不要缠着这位伯伯了。”

    小乞丐感激地看着他,又磕了几个头,然后一溜烟地跑开了。

    莫师叔见了,摇了摇头道:“我说易师弟,这城中的小乞丐大多是惯偷惯骗,你理会他们作甚,不是自讨晦气。”

    年轻男子不以为意地笑了笑道:“反正没几个钱,让他们去吃饱一顿也好,师傅不是从小就教导我们要与人为善吗。”

    莫师叔长袖一拂,神情十分的不悦地道:“心慈手软才会多生事端,师傅若是当年杀伐果决一点,也不会落得如今的下场。”

    年轻男子神色微微一变,低头拱手道:“师兄教训的是,在临敌之际,我断然不会心慈手软。”

    莫师叔轻哼了一声道:“最好如此,这次你若不能戴罪立功,那师兄弟们也帮不了你。”

    一群人走远之后,孟蘅与萧屏儿也是跟了上来,而刚刚那一幕两人可都是看在了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