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聂小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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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欣在键盘上敲下最后一行字,点了确定后,心情相当舒爽。为了这篇没有丝毫逻辑的脑残文她整整花了三天时间,到最后男配为了女主死了,女主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让人火大。

    天知道她就是为了男配这个角色才追的文。说到这个男配他是这个总裁文唯一的亮点,‘林信宇’这个棒子国男主风格的名子外,其它的她都喜欢。

    女主苏菲灰姑娘的设定,为了给母亲治病赚钱,读大学时不得不在夜场里上班。遇到了本文的男主萧天两人狗血的发生了一夜情。萧天心头有颗朱砂痣,就是他的前女友,他把苏菲当成了替身。没事就ooxx一番,女主就这样在被半囚禁的壮态下爱上了男主,中间经历了被陷害,流产,被小三上演着各种狗血戏码。

    男配林信宇就是在女主和男主一夜情后出现的,她伤心,他陪着她,他流产他陪着她,她喜欢男主他也陪着她。若是一般的温柔男配那就算了,这个男配照作者所写,那叫倾国倾城(这样写男人容貌好吗?作者?!)有黑帮背景(这年头没黑帮背景都不好意思说是总裁文了),国外名校高材生(请问一个混黑帮的怎么上大学?),头脑冷静,身手矫健,女主受到危乱时,他能以一抵十(这货是超人吗?)。

    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只要女主需要他,他就会出现在她身边。纵使女主多次拒绝他,他还是义无反顾,不求回报的照顾暗恋着女主,给她钱,给她人,给她想要的一切,但从没做出任何出格的事(哥们你是否xx淡?)堪称史上最忠心大泰迪。

    林欣最爱这种忠犬型,在主角那格没看到男配的名字,还是硬着头皮看下去,如此吃重的戏份怎么可能是男配?作者到最后你会扶正男配对吧?

    结果,结果,在女主不停作死,男配不停救她的过程中,男配被作者写死了!

    女主没表现的多少难过,直接和男主双宿双飞去了。

    而作者这样说:不爱就是不爱,就算是给了她全世界,她还是不爱。

    卧槽!

    作者你是个棒槌啊,你养着的一条狗死了,你都会伤心是吧,更别说是这么大个人。他连一条狗都不如啊?!有你这样写文的吗?祝你早日成神,冷文之神!!

    很快作者回复了:谢谢您的吉言,你这么厉害你咱不上天了~

    未等林欣回复,她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一章

    昨晚的瓢泼大雨都没散去头上的阴霾,大朵的乌云连成一片。太阳伸出它的触手,极力的想挣脱出制钳,点点碎光使乌云镶上了一层金边,忽隐忽现,洒在那院中孩子们身上,似一道金光来迎接地上的凡人。

    林信宇闭上眼,感受天上泄下的光辉,精致苍白的小脸蛋上染上层绯红,像是涂了层胭脂,让他沾上了些许的人气,看着像个活人。他伸出手想要抓住那点点碎光,忽然有人挡住了光线。

    “喂,别以为院长喜欢你,你就可以在这里偷懒。”身材高大的男孩带着两三个毛头小孩,遮住碎光怒目呵斥道。

    林信宇眉头微皱,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过了会,他起身拍了拍屁股后面的泥土,低头站起往边上移了一步,错开了与赵强的距离。

    赵强见他要离开,心中不甘,上前一步用身体挡住他的去路:“林信宇你是不是男人?”

    林信宇抬头看了他一眼,又往后退了一步。这时跟在赵强身后的小弟快速的抄到林信宇背后,切断了他的退路,右手在他腰间戳了下,警告他不要乱动。

    林信宇薄唇轻启道:“请让开,谢谢。”

    赵强轻蔑的笑了声道:“你从我跨下爬过去,我就让开。”

    绯红爬上林信宇白得透明的脸颊,他咬住嘴唇,鲜血染红了他没有血色的嘴唇,像是涂上一点口红,那抹朱红随着他的唇开开合合,像一只欲开的罂粟花,异常妖治然而他自己却不自知,轻轻道:“好,只要你答应我,以后别找我麻烦我就爬过去。”

    见到美的东西是人都会多看几眼,赵强也不例外。他不由得多看了林信宇几眼,待到收回神来,他才想到林信宇可是个男人!对于十一二岁半大不小的孩子来说,这真是个大问题。

    赵强恼羞成怒推开林信宇,指着自己的裤档下发狠话道:“我说让你从这里跨过去,就跨过去,别给我讲条件。”

    赵强平时就看不惯林信宇同样是孤儿,别人干活,他在一边玩,别人吃大锅饭他能开小灶,院长对她还会特别照顾。他是有心脏病,可是在孤儿院里有缺陷的孩子不止他一个。凭什么他比别人特别?赵强心不中服,趁着别人不注意就会带上几个小弟找林信宇‘算帐’,这不是第一次。

    林信宇踉跄往后退了两步,没站稳摔倒在地,昨晚刚下过雨常年没人整理的草地上稀泥一片。林信宇摔了满身的泥,白色衬衣污了一大片。

    赵强这平时欺负林信宇最多就是在他床上放放虫子,或者是在某条路上堵堵他,说些做老大才会说的话。今天不小心推倒了他,心里住着的那个恶魔露出了个角。

    他居高临下学着电视中的古惑仔一字一顿的对林信宇道:“现--在--就--爬。”

    林信宇一只手撑地,缓缓抬起头看了眼赵强,从他这个角度看去,赵强又高又胖,叠起的双下巴,看上去比一星期一次加餐的红烧肉还要肥厚。

    为什么,有些人生来就是健康的,而有些人生来就是残次品?

    林信宇认命的垂下眼,伏下身子往赵强挡下爬去。

    “呀,院长,院长回来了,院长带回来好多好吃的。”

    清脆的声音打断接下去的事情。赵强闻声,提着裤子带着几个小弟就往活动室跑,边跑边喊:“林信宇这次算你走运~”

    阳光再次洒在脸庞上,只是少了刚刚的温度,那点点的金边暗了下去,眼见着太阳要被乌云捆住,透不出一丝亮光。

    “你就不知道反抗吗?”少女一脸的鄙夷:“对付学校暴力,最好的方法就是打回去。”她抬起拳头,稚嫩的脸庞配上凶狠的表情,那样子像是孩子偷穿妈妈的衣服,极不相衬。

    林信宇站起低头道:“谢谢。”

    看着矮着自己一个头,最喜欢把后脑勺给人看的男孩,林欣想一巴掌拍死他。

    她不过刷了个负评,就真的上天了,穿到了作者所写的书里。而这个林信宇就是最后被作者写死的男配。

    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林欣’,样貌清秀也就是路人甲的水准,而这个人物原著中提都没提到过。

    原著中邪魅狂狷吊炸天的忠犬大泰迪,呵呵……他是一个有着先天性心脏病,身高一米四一的弱鸡。谁来告诉她?一米四一十二岁的少年最后是怎么长成一米八的帅哥的?一个有心脏病的人,怎么能一脚踢趴四五个大汉?一个孤儿院里没一点背景的少年是怎么成为呼风唤雨的总裁的?

    这都是迷……

    不管他以后多强大,但他现在是弱者,还是一个甘心做弱者的弱鸡。对于你弱你有理的人,林欣向来看不起。就算他有心脏病,小小的反抗总会吧,那怕他只是吼两句,赵强也不会一次比一次胆大。

    只此一次,她以后再也不会救他,林欣扭过头道:“不谢。”留给林信宇的是她高耸的马尾辫。

    林信宇看着高出半个头的少女,不由得想到半个月前她大病起来的情景。那是个风雨交加的傍晚,大家都以为她活不了的时候,她醒来了。拖着沉重的身子来到食堂寻吃的,那时候她脸色苍白像个死人似的,跑到打饭的地方抓起米饭就往嘴里塞,还不忘让食堂大妈给她一碗汤。

    平常都不怎么去食堂吃饭的林信宇,那天正好院长不在他过去吃饭,站在她后面,手里还端着碗汤。他就那样递给了她,她喝完汤说了声‘谢谢你了,小弟弟’。笑容灿烂,那里像今天这般冷漠。

    在孤儿院里他不和人打交道,他和她从未说过话,那天他鬼使神差的回了话:“我比你大,我叫林信宇。”孤儿院里的人都不爱跟他玩,但他了解他们,包括每个人的生日还有年龄,他比她大一个月。

    然后,她就像见鬼似的瞪着他看,伴着轰隆隆的打雷声,林信宇那一刻真觉得自己就是不被上帝祝福的孩子。自己不过说出了名字,就把她吓呆了。

    他正要离开,她忽然抓住他的手不停地问:“你叫林信宇?你叫林信宇?那你认识吴安安吗?那你认识吴安安吗?”

    孤儿院里没有人不认识吴安安,他指了指远处被人群包围住走在那里都是焦点的吴安安。

    林信宇,吴安安,林信宇,吴安安,这绝不可能是巧合。当时还在懵逼状态的林欣,当场就确定自己穿到书里去了。

    在那本书里有一个重要的女配,她是林信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女性朋友吴安安。

    话说这个吴安安,是总裁文里的标准女配,原著里着墨不多。两个字:有钱,有钱,很有钱,还是一个胸大肤白腿长的美艳女子。因为林信宇喜欢上女主,她羡慕嫉妒恨隔三差五的找女主晦气,从而起到男女主相爱相杀神助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