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黑寡妇

赠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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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柳虽然住在落日山庄多日,但是跟这些少爷小姐们并没有过多的接触。一来她不是江湖之人,自然与她们没什么共同的话题;二来她来历有些不明,虽然刘庄主说他是恩人之子,但是刘庄主待她的态度却不似对待恩人之子的样子,所以总让人有些捉摸不透。

    这次竟然集体出动来邀请她,也许想试探她的底细也说不定撄。

    千柳平日里虽然整日摸鸡斗狗,不学无术,为非作歹,但是并不能说她不聪明。相反的,她想不聪明都难。问题是她太聪明了,所以才会每到一处就鸡犬不宁。

    “告诉那边,就说我换下衣服,马上就过去。”千柳眼珠子一转,嘴角带笑地说。

    影踪点头出去了,茈苡连忙帮千柳挑选适宜出行的衣服换上。

    现在天太热,衣服又不能穿太厚,因为要扮男装,又不能太薄,只能在衣服的料子上下功夫。茈苡用月华丝的绫带将她的胸裹起来,无奈千柳的身材,咳咳,非常好,每次都勒的好难受,再加上她的皮肤光滑细嫩,还得防止她动作大时那月华丝松动滑下来,所以只能勒紧点。千柳只盼着这武林小会赶紧结束,再也不要穿男装了!!

    换好衣服,千柳走出来让茈苡给她梳头发,“影云,这次你就不要去了。我另外有事情要交给你去办。”千柳说道,然后再影云耳边低声交代了几句,影云点头称是。

    千柳又对站在门口的影踪、影寒说,“今天你俩可要给我精神点儿,我的安全可就交给你们了。”两人半闭的眸子倏地睁开,整个人立刻变得严肃起来。

    “小姐,明知道这次可能会出事,为什么非要去呢?”茈苡帮她固定好头上的珍珠宝冠,好奇的问道。

    千柳阴险一笑,“因为姑奶……小爷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影踪开始担心了,柳主子无聊的话,就代表着某些人要出事了。现在杨县内到处都是江湖人,万一他们一个疏忽,可就麻烦了。但是他转头看看难得认真的影寒,又觉得安心不少。他们暗处还有几个兄弟一起守着呢,唉,跟柳主子在一起久了,想问题总是往奇葩的方向跑偏,等主子回来后,自己还是申请回大本营再练练吧,他得恢复正常偿。

    千柳把自己装扮得贵气十足,头上的珍珠宝冠,两颗鸽蛋大小的南海珍珠,每一颗都价值连城。一身月白锦袍,衣摆下面是用银线绣成的图腾纹饰,是由全国最好最贵的锦绣坊制成的,仅此一件。

    腰带上面镶嵌的红色宝石是千弦山庄的海上贸易商那里得到的,据说象征着长寿健康,也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千柳看着喜欢,于是就找师傅嵌在了腰带上面。

    “影踪,拿好了银票,爷今天可要财大气粗一把。”千柳摇着折扇,财大气粗地说。

    没问题,千弦山庄最多的就是银子,最不值钱的也是银子。光这次出行,千柳就从周围的银庄拿了有一万两之多。

    就这她还担心银子不够用呢,反正是老大给报销的,不怕!

    影踪怀里揣了几千两银票和一袋金叶子,当然还有买小玩意和零嘴用的碎银。抬头挺胸的跟着千柳走出房间。唉,有钱就是好啊。

    等所有人都离开后,影云在千柳和他们所有人的房间里都设下了机关,以防有心人窥测。接着就去办千柳交给他的事去了。

    再说千柳这边,在偏厅等候的除了刘云飞、刘心竹、齐昊、齐月,竟然还有卓清风等人,在看到千柳贵气十足的装扮后,纷纷感叹不已。

    他们虽然都是江湖上杰出的一辈,家里也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门派,财力自然也比较雄厚。但是比起千柳来说,那真是有点小巫见大巫了。恐怕就连皇亲国戚不如上千柳贵气。

    “小千公子,我给你介绍,这位是衡山派的卓清风卓大哥。”齐月兴奋地跑过来跟千柳介绍道,然后悄悄地想抓住千柳的手,把手中的小纸条塞给她,一旁的齐昊看见了,立即脸色铁青,趁跟千柳问好之时将齐月拉回了座位上。

    卓清风仍是一身白衣似雪,潇洒似仙,他略微点一下头,算是打招呼了。这种仙人似的人物本就清高,尤其是视钱财为粪土。他肯对满身铜臭的千柳点头,就算是他千柳的荣幸了。

    千柳最不喜欢的就是故作清高的人,那个叶奇就是其中之一。不过这个卓清风虽然也很清高,但是却并不让她厌恶。于是笑着抱拳,“早就慕羡卓兄的卓然风姿,今日有幸得见,果然不同凡响。”只要是人就喜欢听好话,卓清风也不能免俗。更何况卓清风知道自己长相有些偏女相,本就厌恶别人说他长得好看或者漂亮的话,如今千柳夸他气质卓然自然受用之极。脸色也有所缓和。

    “这次卓大哥一个人单挑各派新秀大获成功,我们打算去庆祝一下。”说话的还是齐月。没办法,其他人跟千柳都不熟,也不知道怎么跟他讲话。千柳笑着点头,“不如就去在下的画舫上面庆祝吧,在湖上也比较清静。”齐月奇道,“小千公子在杨县买船了吗?”

    “我初到杨县,即被瘦湖的美景所撼,既想畅游于湖上,又不想跟旁人一起,于是便买了一艘。”千柳摇着扇子说,“船上备有美酒佳肴,还望诸位不要推辞。”

    只是因为不想同旁人一起而买下一艘画舫吗?果然是财大气粗。齐昊等人面面相觑。

    杨县的瘦湖,以其清秀婉丽的风姿独异诸湖,占得一个恰如其分的“瘦”字。一泓曲水宛如锦带,如飘如拂,时放时收,较之别的地方的湖,另有一种清瘦的神韵。

    湖上缓缓游弋着几艘画舫。唯湖心处那艘画舫最大也最为精致。

    张红结绿,雕梁画栋,而且有三层之高,湖上一众往来游船中一眼就能辨出它。岸上行人纷纷惊奇,“这是哪位达官贵人的画舫啊?竟然这般华丽精致。”这艘画舫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千柳。

    他刚到杨县的时候,就看到瘦湖上面游弋着几艘画舫。一直在婴州生活,交通工具并非是船,自然也就没有画舫,只有在江州才玩过。于是兴致使然之下便干脆也买来一艘玩玩。甚至还高薪聘请了会做南北菜的大厨。千柳本就是吃喝玩乐的专家,也懂得享受,因此虽然并不会经常用到画舫,但里面却布置得很是舒适豪华。

    一楼是会客吃饭的地方,桌椅家具竟全都是由珍贵无比的沉香木所造,空气中甚至可以闻到淡淡的清香,令人身心舒畅;拾级而上,二楼是休息的地方,所有房间里面的家具也都是由沉香木所造;三楼只有一个房间,不用说也知道这里是主人住的卧房,因为里面不仅摆放着价值连城的古玩玉器,床上放置的全部真丝面料的被褥,更别说在床柱上面甚至镶嵌了四颗鹅蛋大小的夜明珠了。

    一干众人连连惊叹,这小千公子家里到底多有钱啊?

    一口气买下一艘三层高的大船,又布置得如此豪华舒适。光这四颗夜明珠就足够买下好几艘这样的画舫了。

    刘云飞和刘心竹互看一眼,两人心里都奇道,“父亲怎么会认识如此人物?这千柳的身份该不会是某位皇亲国戚吧?”齐昊也在心里奇道,“这千柳如此招摇过市,难道就不担心被抢吗?”然后又想等下回去还是安排人过来多注意一下吧,既然如今他在落日山庄做客,就万万不能让他在杨县有所闪失。

    齐月则在想,“又有钱又帅气,小千公子定然是我的!”

    卓清风对此仍是不屑一顾,虽然心里也惊叹他的如此奢华,但更多的是鄙视--一个依靠家里的纨绔子弟罢了。

    千柳请了杨县万花楼的花魁弹琴唱歌,又有美酒佳肴,且不管个人心思如何,这顿饭算是吃得宾主尽欢。

    “在下路过杨县,能有幸遇到诸位江湖少侠,真是荣幸之至。”千柳举杯,“我敬诸位一杯。”

    “小千公子虽不是江湖中人,但是相逢即是有缘,齐某先干为敬。”齐昊举杯,干了。

    “你是家父恩人之子,便也是我们全家的恩人。我即比你年长,就称呼你为‘小千’了。”刘云飞说着,也干了。

    卓清风点了点头,也喝了。刘心竹和齐月虽是女子,但是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因此也喝了个干净。

    正喝着,影踪走了进来,低声对千柳说了句话。众人只见千柳眼睛倏地亮了起来,说了句,“在下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便起身离开了船舱。

    众人面面相觑,他们武功修为都不弱,自然都听到了影踪刚才对千柳说的话——“少爷,看到那人了。”这个那人是谁?

    千柳匆匆带着影踪几人一路赶过去,果然在瘦湖附近的一家酒楼顶看见了一身黑衣的墨雷!

    千柳身旁的几人都能听到千柳磨牙的声音了,“影踪,带着几人,给我把他捉住!”

    然还没等几人动手,一枚飞镖就向着几人射来,影寒一个翻身,稳稳将飞镖接在手中,抬头,莫雷已不见了踪影!

    影寒眉头一皱,只见飞镖的尾部穿着一张布条:“情况有变,速速离开!”尾部,是魔宫独特的图腾。

    **

    墨雷从瘦湖飞速离开,落日峰峰底,一群黑衣金纹的人正与两个青衣人打得正欢,那两个青衣人不是别人,正是舆清跟晚清。

    舆清两人与付清子在凌山脚下正准备上盟主府时,突然感觉到了强烈的灵兽气息,便一路跟随了上去。不料突然在半路发现了蓬莱的传讯石,竟是大师姐云羽清歌留下的,不知传讯石里有什么内容,只知道当时师叔脸色一变,急忙吩咐两人回凌山附近寻找一个叫千柳的女子,将她带回蓬莱,不管用什么方法!而付清子自己去追灵兽去了。

    两人找了几天打听到千柳去了杨县,路上,舆清问晚清:“你可还记得当初我们去婴州寻找昆仑世家的人时遇到的一个女子?”

    “就是那个通身命格为金的女子?”

    “没错。”

    “难道……师兄的意思是,千柳就是当初我们在婴州遇到的那个女子?”

    “十之八、九!”

    两人一路匆忙赶至杨县,得知千柳化身小千公子,便带了师叔给他们的法宝追了过来。

    不想在这里遇到了一群训练有素的高手,将两人硬生生拦住。

    看这样子,这群人并不是要将两人拦下,而是要将两人抓住!

    想到此处,两人不由得慌了,晚清的腿部再次受到剑伤,两人的战斗力瞬间弱了下来,蓬莱的功法虽然精妙,可是对于魔宫这些杀手来说,近身的搏击是他们拿手好戏,招法虽简单,却招招致命!

    这就是莫雷被千濯香委派的任务,确保大环境下千柳的安然无恙,这是千濯香的底牌,将蓬莱三人都引向云梦寒山,千濯香便有办法让他们自顾不暇从而将他们的视线转移,但是千濯香做事从来都是两手准备,因为世间有一个让他防不胜防的词,叫万一!

    千濯香千般打算,还是让两个仙灵子发现了千柳的踪迹,还好有墨雷守着。

    在舆情将手中的幻化符掷出,所有的人眼前都出现了舆清晚清的晃影,但他们不敢动手,因为味道不对,这些人不仅武功高强,更是有着敏锐的嗅觉,他们闻到的是自己人的气味,如果真的挥刀,绝对伤到的是自己的弟兄。

    墨雷脸上一片凝重,平日里的媚态完全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肃杀!

    黑色的靴子一步步在幻影间走过,一柄剑直直地向他刺来,他眉也不皱,就仿佛那是空气一般,那柄剑再离近他时,一晃,不见了踪影,而他,闻到了墨天的味道,如果他刚才挥剑阻止那柄幻剑,伤的绝对是墨天!

    蓬莱,果真是个神奇的地方。

    莫雷眼神凝重,一寸寸地扫视着空气的波动,脚尖一点,瞬速飞身旋起,张扬的黑衣仿佛一朵盛开的玫瑰,带着致命的尖刺,冲着一片虚无的空气狠狠拍去!

    “噗——”一口鲜血喷出,舆清飞出一丈之远,重重跌在地上!

    “师兄!”晚清赶紧上前将一粒药丸塞在舆清口中,神色担忧至极。

    墨雷不再耽搁,立刻让人将两人带回魔宫。

    不料四面八方突然飞来蝗虫一样密集的暗器,众人赶紧躲避,暗器刚飞至几人附近,猛然炸裂开来!

    一时间纷纷扬扬的烟雾夹杂着毒粉让众人不得已凝起内功抵御。等一切稍稍平息了些,两位仙灵子,早已没了踪迹!

    墨雷拾起那黑色的沾满剧毒的毒蜘蛛,面色阴沉,“黑寡妇!蜀门的教训还没吃够,竟然跑过来撒野了,呵呵,看来是尊主最近没时间收拾她的姐姐红娘子,这是来报仇来了!

    螳臂当车,自不量力!

    黑寡妇,佟氏,蜀州第一美女。早年闯荡江湖,人送外号“黑寡妇”。黑寡妇,毒医两绝。喜怒无常,喜穿黑衣,与她的姐姐红娘子并称蜀门双姝,都是一样的毒辣无情。

    江湖传言,没有黑寡妇配不出的毒,也没有她医不好的病。

    一手毒步天下,狠如蛇蝎,一手活死人肉白骨。

    但她脾气古怪,心情好了不医,心情不好更不医。除非她想,否则便是一把毒虫上去,管你天王老子还是平头百姓。

    当年“一枝花”和“黑寡妇”的爱情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两人皆是人中龙凤,相貌出众,自然成了江湖情侣的最佳样板。后来两人突然消失在江湖中,隐姓埋名来到了江州乐城,叱咤风云的两个蛇蝎大人物做起了平凡老百姓。

    所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山,这么多年,倒也平静。当年“黑寡妇”为救深受剧毒的“一枝花”,几乎耗尽了全部心力,影响了腹中胎儿的发育,以至于孩子出生后就差点因为气血不足而丧命,夫妻俩拼尽全力才得以保住孩子的命,但是这个孩子却终生不得习武。江湖险恶,为了孩子以后的成长,夫妻俩才决定退隐江湖。

    因为对这个孩子心怀愧疚,所以百般宠爱,他们也从未想过再生第二个孩子,既然孩子不能习武,黑寡妇本想将一身医术和毒术全部传给他,便将他送去了蜀门去学点东西,蜀门这百年来几乎可以说已经不再踏出蜀州了,已经算半个隐世世家,不料魔宫之人突然大举入侵蜀门搜捕自己的姐姐红娘子,等她赶到的时候,蜀门已经惨遭灭门不成样子,姐姐红娘子带着黑寡妇的孩子逃跑时,一柄剑穿透了两人的腹部!

    黑寡妇的孩子当场毙命!红娘子不知所踪!

    满腔怒火的黑寡妇决定重出江湖,为自己的孩子、蜀门报仇雪恨!哪怕以自己一人之力对抗整个魔教在世人看来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她也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