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垓下歌(十)

陆千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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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千金连夜制定了一个偷盗计划,在自己的储物空间里翻出一大堆东西,造了一具假尸体出来。

    第四天抱着这具阴气森森的尸体敲响了嬴政的房门,饶是始皇帝对着血流成河的场面眼睛都不带眨的,猛地一开门看见一具尸体,也吓得不轻。

    最近在千金楼里修身养性,吃的用的都是有灵气的东西,嬴政一惊之下差点把门把拧下来。定了定心,“你杀人了?”

    陆千金原本是两只手抱着尸体的,现在换了一换,把尸体扛到肩膀上,一只手扶着,另一只手在裙子上擦了擦就去拉嬴政的手:“嗯,宝宝现在要去警察局自首。”

    有洁癖的嬴政先生默默看着她那只摸过尸体,又来牵自己的手,心里怨念丛生。怎么办,好想把她的爪子剁掉qvq。嬴政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一个表情清晰直接地表达了自己内心的情绪。

    凭借强大的毅力,嬴政忍住了没动手,任由她牵着自己僵硬地往前走:“这是去警察局的路吗?”

    陆千金没理他,拉着他一路走到那间全是镜子的房间。前两次来得匆匆忙忙没仔细看,这次倒是在门上看见了三个字……旧事镜……这个名字取得是不是有点潦草?

    她没空在意他的小情绪,推门进去,把尸体从身上卸下来推到嬴政怀里:“帮我拿一下……”

    嬴政默默接住那具尸体,收拾好自己心底的怨念,看她把那本簿子拿出来,随手翻了几页,忍不住说:“自个首这么麻烦?”

    镜子已经发出白光,陆千金死死拉住嬴政的手往白光里面走。

    一阵刺眼的光芒过后……

    嬴政默默地看着这个漫山遍野都是坟堆的地方,不说话了。他还能说点什么?

    依稀记得好像第一次穿越的时候,千金就把自己带到了坟地里,当时她说什么来着?貌似是翻错页数了?

    “你这次又接了什么稀奇古怪的愿望?”

    陆千金左右看了看,最终目光定焦在一个方向。“阿政……”

    “怎么?有危险?”嬴政已经摩拳擦掌准备好迎战了。

    结果陆姑娘吸了吸口水:“那边有只野鸡,捉过来我给你做叫花鸡吃吧。”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的关注点有点不大对?”

    陆千金相当认真:“对于我来说吃的永远是最重要的关注点。”

    看她是真的想吃,嬴政无奈地撩起衣袖去捉野鸡。当初能秦王扫*,嬴政手脚工夫也是很好的,宫里面的侍卫没几个能打赢他。

    当年多风光,再想想现在……堂堂始皇帝竟然在用这一身本领对付一只野鸡……不说了,说多了怕心酸。

    嬴政身手好,野鸡虽然比家养的跑得快战斗力强,但是统共也没花费他多少时间。等到他提着一只死透了的野鸡一路血淋淋地回去的时候,就看见陆千金一个人站在坟地里,背对着他不知道在看些什么。而他们带过来的那具女尸已经不见了。

    再一看边上,就连做叫花鸡的坑都挖好了,边上还摆着几张碧绿的荷叶。嬴政很想问她这荒郊野岭的哪来的荷叶,但是最后还是忍住了。为了吃她总是会无所不用其极。

    把野鸡扔到地上,上前几步从背后抱住她:“你在看什么?”

    从她这个视线看过去,正对西方,有一轮黄澄澄的夕阳斜斜挂在那里,缓慢地落下。那边远远的还有一条江,夕阳的余光照在上面,波光粼粼,晃动出无限温柔。

    那夕阳照在陆千金脸上,她的美丽变得很生动温暖。她靠在嬴政怀里,轻声说:“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我在想你到底多久才会把那只野鸡带过来……”

    原来是在等吃的,嬴政忍不住笑:“已经把野鸡给宝宝你捉来了。”

    陆千金在他怀里转过身,揪着他的衣领面无表情,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不要叫我宝宝,要叫我女王大人。”

    “好的,女王大人……”把自己说得赛过三皇五帝的始皇帝嬴政先生笑意清浅,一点都看不出史书里面手腕铁血的模样。

    “本女王要做叫花鸡了,边上待着去……”一指头把他戳开,走到那个挖好的坑边上蹲下。野鸡艳/丽的羽毛还没有拔掉,她朝他招了招手:“阿政,过来帮我拔下毛。”

    嬴政先生含/着热泪去帮女王大人拔野鸡毛了。

    等到叫花鸡熟还需要时间,嬴政找了块大石头坐下,随手把陆千金捞起来抱在怀里,跟她两个人依偎在一起看夕阳。

    这种平静和美好对于他们而言太弥足珍贵了。

    千年前嬴政忙政事,千年后千金忙他的命。

    陆千金靠在嬴政怀里,低声说话的时候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好像时光都缱绻在她青丝指尖,“知道这里是哪里吗?”

    嬴政无意识地把她的头发在指尖绕圈圈,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那条江河在逐渐暗淡下去的夕阳里,变成渐渐隐去的风景。“是哪里?”

    她唇角露出微笑:“千年前的乌江。项羽就是在这里自刎的,现在应该是他死后……半年。曦墨和他死去的时候是冬天,战士们的血把乌江边上的土都染红了半寸。现在你看,除了这些坟包,还有什么能够证明那场壮烈的战争曾经发生过?”

    又有谁还会记得,千年前有一个贞烈执着的美人,为了追随她心爱的男人,决绝在这里死去。

    许多人记忆都磨损了,唯有史书,还替他们记得。

    历史的笔脚这样绝情,又是这样温柔。

    她话说得很平淡,嬴政却知道,她是想念虞曦墨了。把她抱得更紧了一些,“你把那具女尸带回千年前的乌江边上安葬,是为了回到21世纪之后挖出来,然后用来和曦墨的交换?”

    “你还是这么聪明,一眼就能看穿我的想法。”她含笑侧头,咬了咬他的耳/垂。嬴政的耳/垂很小,偏偏肉挺厚实,还很敏感。每次她咬他这边,他都会从耳/垂脸红到脖颈。

    嬴政被她撩得一僵,那片红以极快的速度红到脖颈,蔓延到白衬衫里。他哑声说:“千金,别闹。”

    “阿政……”她装作听不见的样子,继续在他耳朵边上说话。呼出的热气就在他耳/垂边上萦绕,嬴政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这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为哪般?“但是你不许瞎想,我没有杀人,那具女尸浪费了我好多宝贝才做出来的。”

    嬴政也从来没真的相信过她会为了一己私欲去杀人。

    很多时候她绝情又残忍,但是某些方面来说,她比这世上很多人都要善良,善良很多,

    他没说话,她却铁了心想要看见他失控的样子,继续在他耳朵边上吐气,还伸手揽上了他的脖颈,状似天真地问:“阿政,你为什么不理我?”

    当一个人被逼/迫到某个地步的时候会做出什么事情?嬴政在此时此刻做出了回答,他的反应是——变守为攻。

    坐的那块大石头离地面也没多少距离,他一把抱起陆千金就地一滚,双手压在她背后牢牢护着,身体却不容反抗地压在她身上,他低着头认真看着她,眼睛里面神采飞扬。

    撩出火来了?陆千金心里有点慌,两只手抵在他胸口:“阿政,你要冷静……”

    他不想冷静!直接低下头以吻封口,含/住了她的唇/瓣。她一开始还想挣扎,双手却直接被他从背后挪出一只手制住,另一只手固定她的头,吻得煽情又暧昧。

    “唔……”两人的唇/瓣厮/磨着短暂分离又贴合亲吻,她不由自主发出让人脸红心跳的呻/吟,热气上升,感觉周遭所有空气都在燃烧。

    亲了好久嬴政才舍得放开她,她躺在地上急促地喘息,脸因为缺氧已经泛红了,唇/瓣更是被啃咬地有些红肿。一副刚刚被人欺负过的样子,让人看得更想欺负她了。

    嬴政眼里明明暗暗又想亲下去,陆千金脑中警铃大作,双手已经解放,忙把他格开:“等等!”

    “嗯?”他勾起唇角,如霸道总裁一般邪魅狂狷:“等什么?”

    她又喘息了几下,才说:“等……等……”闻到边上叫花鸡发出的香味,如蒙大赦:“叫花鸡好了,我们起来吃鸡/吧!”

    “千金,你在说什么?”嬴政意味深长地看着她:“你是个女孩子,怎么能这么堂而皇之地向我提出这种要求?”

    千金一时间还没反映过来,看着他的目光有点茫然。想了半天才在他促狭的视线里面恼羞成怒,脸颊涨得通红:“凑表脸的你想到哪里去了,给我起开!”双手用力把他一推。

    她推得不重,嬴政就势往边上一趟,双手枕在脑后,无赖地看着陆千金:“我说什么了?我什么都没说是你自己想歪了好吗?本宝宝好委屈啊!”

    陆千金把叫花鸡从坑里挖出来,满脸狰狞地往下一摔:“凑表脸的你再装?!”

    “我装什么?”嬴政一脸无辜,“千金啊,现在这个社会需要更多和谐,你这样很不好。不要污,要优雅。”

    千金气得手都在抖,这种人就应该打死……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