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猎火照狼山(六)

荆洚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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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什么人?似乎在乱军厮杀时,她说过自己是什么什么的孙女,脱欢的女儿。

    脱欢这人丁一知道,也是草原上的枭雄,跟也先一个级别的。脱欢的女儿绝对不是什么善茬,马匪又不是几百年后的绑匪,无缘无故来攻击她干什么?应该避着走才对啊!敢于来攻击她,便是有利益,或是有人指使。

    没人指使,马匪蠢到来攻击脱欢的女儿,他们也不可能成为一个传说,早就死掉多少回了。要知道这马匪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就是因为他们选择下手的部落,都是他们能够完全灭口的。他们很明智地不去招惹会留下痕迹的目标。

    谁指使的?谁许以重利,让这伙马匪攻击脱欢这种枭雄人物的女儿、草原大汗弟弟的未来岳母?

    而巴达玛又为什么要把满都海硬许给自己?

    什么用性命互赠,见鬼去吧!

    要是如玉这么说,丁一也信;苏欸这么说丁一也信;但若商辂这么说,丁一铁定第一时间带他去找医生,看看被谁打坏了脑子!脱欢的女儿会跟人玩儿性命相赠?刚在帐篷里,男人有时候总会有些意乱的,此时清醒过来丁一要是相信了,才是有毛病吧?

    丁一信步在部落里走着,细细思索着这件不同寻常的事。

    连巴特尔那些护卫投来的,对于英雄的仰幕目光,丁一也没去留意。

    “嘿。”却是那位当过千夫长的的护卫头领叫住了他,他招手让丁一过来,扔来了一个酒袋,“明国的将领?你父亲是哪位将军?”他突兀地这么问道,因为丁一无论是杀出的时机,还是一连串的作战与战术处置,都让这位久经沙场的老将侧目,他觉得丁一如果不是大明将官,必就是将门子弟。

    丁一喝了一口酒,把袋子递回去给他,从背包里取了点茶叶,撕了一块纸角,把茶叶卷了起来,捡起边上一块还着燃烧的木头点着了,对那护卫头子摇了摇头道:“不是,我是大明的秀才,读书人。”

    那护卫头领裂开嘴笑了,没有说什么,但明显一脸的不信。

    丁一抽着用茶叶替代的烟卷,拍拍对方的肩膀:“你识字吗?”对方点了点头。

    于是丁一从背包外侧袋子里抽出一卷纸来,递给对方看。

    “‘其’什么‘士’,‘用’什么‘相’,这个字也认得,是‘我’字……”护卫头领看了半天,认出好几个字,颇得意,又去翻下一张纸,读道,“这个是‘万’字,万夫长的万!‘不’字,不字我也认识……”

    丁一望了他一眼,把那卷纸从他手上拿过来,这叫识字?“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和“万钟则不辨礼仪而受之”是商辂和李贤这两个学霸留下来折磨他的作业题目,这位倒好,两句总共认得六个字,还很高兴,应该让那两个学霸来教这位老兄学八股,才是最合适的。

    “真是秀才?”护卫头子这回信了,反正他觉得不是秀才不会带这么多字的纸在身上。

    丁一抽着茶叶烟卷,真被他逗乐了,便随口说道:“你知道脱欢么?”

    “哪有不知道的?”

    “他跟也先,谁强一些?”

    护卫头子搔着那一脸的胡子,想了半晌说:“这不好说,毕竟两父子,差不多吧……”

    “父子?”丁一心头一个激灵,问那护卫头子道,“脱欢是也先的儿子?”

    “胡说,反了!”

    丁一马上就明白了过来。

    刚才一直没有想通的问题,立马就是畅通了。

    巴达玛是脱欢的女儿,也就是也先的妹妹。

    谁会来刺杀她?

    也许只有一个势力会这么干。

    那就是草原名义上的大汗!

    不论脱欢还是也先,都是把大汗当傀儡的主。

    所以丁一脑子里,才会觉得脱欢跟也先是同样的枭雄。

    而按巴达玛说的满都海长大后就会嫁给满都鲁,满都鲁将来也是大汗啊。

    好了,脱欢和也先把草原大汗当成了傀儡控制着,下一任大汗满都鲁连老婆都是也先这边的人,岂不是要接着一路控制下去?当然,历史上的走势丁一倒是知道不是这样的,也先死后蒙古就进入混乱了,满都鲁怎么当上大汗,那肯定是另外一回事。

    不过按着这节奏,大汗很有把巴达玛母女干掉的理由噢,看巴达玛这作派,应该也是上阵能冲阵的猛将,把她杀了至少也算断了也先一指吧?而干掉满都海,更可以摆脱自己弟弟接着被控制的危机。

    脱欢不是不想当大汗,是因为他不是黄金家族的血脉,所以部下不同意罢了,所以现今的大汗脱脱不花才是娶了脱欢的女儿,便就是也先、巴达玛的姐妹,才被推上汗位的。或者,有了满都海的联姻,大汗若有什么心思,也先便可以随时废掉大汗,直接捧满都鲁上位也无不可,都是黄金家族的血统嘛……

    如果这么说,巴达玛把满都海硬生塞给自己,倒也就说得通了,至少,可以避免大汗对满都海这婴孩下手。

    当然丁一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的推测,也许完全不对,但多少有些概念。回想起来,在帐篷里面巴达玛也不见得就是对自己有什么男女之情,也许,仅仅是一种生理上的需要。

    这时却见帐篷里巴达玛走了出来,揉着脖子,冲丁一吡牙挥了挥拳头。

    丁一转过头去看别处,好吧,他真怕了,怕被逆推,事后他感觉会理不清逻辑关系而疯掉的。

    “让他们选出一个新的小汗。”巴达玛对身边的护卫说道,“然后他们跟着我们迁徒,我会给他们一块水草肥美的地方。”明显这个部落是不能再呆在这里了,否则他们受到那些马匪报复的可能性,会无限大。

    于是护卫就把巴达玛的命令达了下去,那些牧民走到自己的帐篷,开始分成几派,有人推举原先死掉的小汗的弟弟;有人说那个小汗无能,没有拯救部落,应该让部落里某个大家公认的勇士来当小汗……

    巴达玛有点不耐烦,只是让身边的护卫叫那些牧民快些弄出结果。

    经过马匪的屠杀,现在这个部落能上背作战的青壮,大约也就不到二百人,还得包括一些轻伤员,这么点规模的部落,真没有看在巴达玛的眼里,如果她愿意,带着余下二十几个护卫,不用一刻钟就能这部落杀绝了。不论什么结果都好,她并不太关心,让他们推出小汗,不过是为了方便执行她的命令。

    她走到丁一的边上,拿过他手上的茶叶烟卷学着吸了一口,呛得拼命咳嗽起来,于是连那如鹰一般眼亮的眼睛,也有几分迷离,丁一看着竟似多了些妩媚的味道,吓得他抢过烟卷便低下头去。

    但巴达玛却让奶妈把满都海抱过来,对着她的护卫们说道:“我的安答,赠予了我的性命,而巴达玛就把女儿赠给安答为妻,等她长大,我安答就来抢走她,长生天在上……”这很让丁一尴尬,而出乎他意料的,居然那些护卫里,没有一个人有嘲讽他的意思。

    丁一感觉有点无语了,不,不是那些护卫都觉得满都海嫁给他很正常的事情;

    到这关节,这些个人的事都是末节了,主要是大势:其实大明与瓦剌必有一战。

    此事在大明,也许这光景只有丁一可以确认;

    但在发起战争的瓦剌这边来说,巴达玛是也先的妹妹,又是看着能冲阵的猛将,她没有理由到现在还对将要开始的国战一无所知!战争不是说打就打,哪怕是游牧民族,也需要战前的召集和动员的。

    如果说先前她身陷重围生死攸关,所谓病急乱投医,要以丁一结成安答,换取丁一救她一命的可能,倒还说得过去;此时危机已解,为什么她还要在众人面前,一再重复结为安答的这层关系、说出把等满都海长大,就让丁一来把她抢走为妻的约定呢?

    他是明人,她是瓦剌人。

    她应该清楚马上双方的国家就有一战。

    在这个时候,她没有理由这么做啊!

    丁一不由陷入苦思之中。

    其实,他想得有点太多了。

    他从几百年后而来,他决心要在这世间做一些事,他用皇汉理论忽悠别人的同时,又如何不是也在给自己一种暗示?这便使得他觉得自己肩负着某种重任,他要重启这大明,要让这日月旗四海飘扬,要让民族免于伤痛,要使汉人不再亡国!他背负着很多的东西,独立无援,如履薄冰行走在这个时代,每一步都如踏在剃刀的边缘……

    但对于巴达玛来讲,丁一是什么人?

    救了自己一命的年轻明国人,加上护卫头子套出的底细:明国秀才。

    也先的妹妹会觉得要和大明一战,然后和一个明国小学毕业生交往,会对两国交战有影响?

    不,她看中的,是丁一只要活下,便会是英雄!

    在以强者为尊的草原上,与将要崛起的英雄结为安答,是理所当然的事。

    若是几百年后苹果的高管被微软的基层程式员救了一命,看着他顺眼,水平又不错,关注了这程式员的脸书或推特,多大一个事?会影响两家跨国企业的战略?

    她所给的承诺,包括让丁一觉得要发疯的承诺:满都鲁长大后让丁一抢走为妻。

    也是到时丁一仍旧能活着,并且有抢婚的能力,世间从来不缺英雄,可惜通常都很快夭折,在草原上长大的巴达玛,很清楚这一点。她很明确的说了:满都鲁要找丁一麻烦,她是不管的。退一万步来讲,草原上的枭雄札木合曾经三次与成吉思汗铁木真结为安答,最后,他就死在自己安答的手里。

    丁一甩了甩头,决定暂时不去想这个问题,因为这个时候那些牧民的推选,似乎有了结果。

    他们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死掉的小汗的弟弟;

    另一派支持一个看着修长彪悍的年轻人。

    丁一拿开巴达玛搁在自己肩膀上的手,用力地吸了一口,然后把烟卷扔掉用脚揉熄,他站了起来,向那些牧民走了过去。(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