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威胁(二)

荆洚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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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一用刀去拔那滩对方吐出的物件,却是齐根咬断的舌头。

    这时那矮壮汉子已脸色青灰,死得再无气息。却是没有了舌头,嘴里大量出血,血液涌入气管,造成的窒息死亡。

    “不悔?”丁一无奈地摇了摇头,苦笑道,“你以为自己姓杨么?”

    丁一望着房里两条死尸,这个局,看来已经不容他慢慢谋划了,已经有江湖豪客被人洗了脑,觉得把他丁某人阉了,是为国为民。再拖下去,下回来个七八人,装备了弓弩之类,他现在这身躯,又没一杆突击步枪在手,怕是扛不下的。

    “忠叔!”丁一走出房间,大声地叫唤着老管家,先跑出来的是睡眼惺松的剑慕,却被丁一吩咐道,“回去睡你的觉,不叫你不许出来!”

    “少爷,有些事也许该跟你交代一下了。”在丁一头顶的飞檐上,传来了忠叔的声音。

    然后便见忠叔极为轻盈地从飞檐上纵身跃下,立于丁一面前的忠叔便是那个忠叔,但忠叔已不是那个老管家忠叔。

    他的背不再佝偻,便是这年迈的骨架也足以看出忠叔昔年必是魁梧雄壮的体魄;他的眼皮不再半垂,他抬起头来,脸上深刻的法令纹使得尚未开口已然不怒自威:“少爷,老夫从他们给狗喂药炊饼时,就守在这里了。”

    忠叔这么说,丁一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那便是这个过程忠叔都看在眼里,无须再去掩遮粉饰。

    他不再自称老奴,因他本就不是奴仆。

    要么不说,要么说实话。

    丁一伸手一让,对忠叔说道:“请

    。”

    忠叔走进屋子里,并没有马上问丁一什么话,而是掌着灯,仔仔细细看了每个角落。

    然后他坐下问了一个跟房间里两具死尸毫不相干的问题:“你把雷九天做了?”没等丁一开口,他便指着墙上挂着那刀,“老夫认得那把雁翎刀,三十年前雷九天的父亲跟大哥借了六十两赤金,才购得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雷九天但使一息尚存,这把刀便不会离身!

    “为什么?”

    丁一望着大马金刀踞坐在椅子上的忠叔,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忠叔必定是杀过人的,而且还是杀过不少人,杀人多了便有杀气,或者说因为杀得人多的某些细微动作,会让敏感的人感觉到一种恐惧——正如狗见屠夫不吠——前世丁一接触过的那些毒枭、杀人犯身上的那种杀气,远远没有挺直了腰背的忠叔来得浓烈。

    其实丁一早就觉得忠叔有问题,不必等到他老人家自言自语说漏嘴的那句:“纵横江湖……”丁一几乎很难查觉到忠叔的脚步声,方圆二十步内要躲过丁一这种人的耳朵,绝对不比蚊子躲过蜘蛛的网更容易。

    “为什么?说!”忠叔再一次问道,声音仍旧不大,但已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味道。

    丁一并不慌乱,他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忠叔并没有发现自己已不是那个丁秀才。

    因为忠叔查看了现场,现场里干掉那两个杀手,并没有超乎这个身躯的力量或敏捷,尸体上致命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记,只要查看了尸体,可以看出丁一的决断、凶狠,但也可以看出一个普通人的取巧。

    “我姓丁。”这就是丁一给忠叔的回答。

    这三个字看似简单,却是丁一在这片刻之间给忠叔所做的心理侧写,然后推断出最符合对方性情的回答。

    果然,忠叔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下来,甚至还带着几分赞许:“雷九天很小心,他从不对没有必杀把握的对手出手。”

    “无论怎么看,他都认为可以用一个指头捏死我。”

    忠叔脸上赞许之色便愈浓了:“他有百炼秋水雁翎刀。”

    “我有两根铁钉,在街市的打铁铺子随手顺的。”丁一并不打算扯出天然呆来,忠叔也许对于丁秀才来说,是一个可以信重的依靠,对于此时的丁一来讲,却不过是一个认识了一天不到的陌生人,丁一没有把自己所有的事情,向刚刚认识的人全盘托出的习惯。

    “他从不独行。”

    “的确有四个强悍的伴当。”丁一点了点头,看来忠叔至少对于容城里江湖人物,是心里有数的。

    忠叔站了起来:“老夫去料理了那四个伴当,你稍等片刻。”

    “你杀不了他们。”

    忠叔白眉一扬,却不等他开口,便听丁一说道:“你的刀再利,终归没办法把死人再杀死一次。”

    “你怎么做了雷九天的?”重新坐下来的忠叔,望着丁一,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得意,便如听闻晚辈高中的长辈一般。

    “跑。”

    忠叔不解地问道:“跑?”

    “跑了五千步,他们坐下,我就结果了他们。”

    然后忠叔便不再问问题,他也没有告诉丁一其他的事情,而只是垂下了眼皮,站了起来佝偻着腰背,几根白发在烛光里摇曳着,看着象是老坟边上的荒草随风飘荡:“少爷,这等事,以后您还是跟老奴说便是。”

    “好。”丁一点了点头。

    忠叔稍有些惊讶:“少爷您没有什么要问?”

    “若你想告诉我,不用问;若不方便,何必问?”

    忠叔点了点头,半晌没有说话,过了良久才开口:“少爷,你读书,可惜了。”

    然后佝偻着背的忠叔,扯着两具尸体的腰带,便轻若无物一样,把他们拎出了丁一的卧室。

    丁一摇了摇头,他一点也不认同忠叔的可惜。

    他完全能理解忠叔的意思,不外就是江湖少了一位豪侠。

    忠叔杀气再重,手底下工夫再强,局限于他的视角,他看到的东西和丁一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丁一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绝对不会去行江湖路。

    什么叫豪侠?此时已是大明,不是春秋也不是汉唐,豪侠就是黑社会,就是通缉犯,就是

    “淮南盗宋江等……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这有意思么?丁一觉得除非大明皇帝要抢自己女人,那大约只能这么干了,要不然得多蛋疼啊,穿越来干这等事?

    这时却见门外如玉轻声叫道:“少爷。”便又是门一推开,硕大的铜盆端着那白瓷般的小手里,进了门却见肩膀上还搭着块抹布,这回却不是来侍候丁一洗脚,却是来清理血迹的。丁一还没开口,就听老管家在门外说,“少爷,不碍事,如玉跟老奴出去办过几次事的。”

    办事,丁一能懂,想必就是如玉也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吧?

    如此说来,丁秀才死去的父亲,也不见得是纯良百姓啊,再想想那天然呆萧香莲的师父大悟禅师对于丁父的评价,活脱脱就是一个黑社会大佬。到现在丁一算是明白了,自己这身份和这家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少爷,若是您不愿上京,今晚老奴就带如玉一起,去把那些腌臜人一并料理干净了,了不起买舟南下……江湖之上,总还是存着几分香火情……”老管家袖着手佝着背半垂着老眼,却是暗地里有着煽动丁一去踏上豪侠之路的意思。

    丁一笑了起来:“不,忠叔,明日我就上京。”

    “成,那老奴和如玉便陪少爷赴京,这宅子让剑慕那小子看着就是。”忠叔没有反驳丁一的话,也没有什么不悦的味道。

    “不,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丁一再次否决了忠叔的提议。

    这下子忠叔就不干了:“少爷此言不妥,京城不比容城,那京师之中藏龙卧虎……”一连说了七八个大约是江湖名宿的名号,又说道,“便是那时时不忘起事的白莲教,在京师之中也必定有伏下暗桩好手,万一少爷不慎与他们起了冲突……”接着又数起官府的好手,“锦衣卫里也有不少好手、勋贵府中多有**巨孽投身……”

    听着忠叔的计较,丁一大约不是要去投奔权阉,也不是要去当卧底,而是要去京师一统江湖,当个什么七省绿林盟主之类的架势。

    “忠叔,你和如玉,能扛得下朝廷么?”丁一轻轻挥手止了忠叔,却是对他说道,“若这权阉要对我动手,那用的是朝廷的力量,那可不止是锦衣卫的好手,便如忠叔你说的**巨孽,若是一声令下,这些人敢不从么?便是你和如玉去了,也护不住我的;若是那权阉真的念旧情,忠叔,那些人动不了我,就算偶尔落了单,您也看见这把刀了。”

    丁一指的是挂在墙上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就算落了单,铁浮屠雷九天也奈何不了他。

    其实更为重要的,是丁一不愿让忠叔跟着。

    无他,因为这老狐狸实在太过精明了。

    而且还是一个杀气浓烈的老狐狸。

    仅仅这大半天,忠叔就已经对丁一起了疑心了,如果不他查看了刚才那两具尸体的话,就单凭感觉索问丁一过往的旧事,丁一终究是应付不上来的。如果被他跟在身边,那才是真正的如芒在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s:今天十八点之前还有一更,照例打滚求票求收求打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