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开始习武(下)

随风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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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脉严重堵塞?真的?”

    刘云轩不可置信地朝阿墨伸出手,却把她吓得连连退好了几步,一再保证真的有个很厉害的大叔给她看过。

    无论他怎么说,阿墨都不肯让他检查,刘云轩无奈只能相信她,随后无比惋惜地自语道:“挺好的一个苗子,怎么就习不了武呢?脑筋也不太好,读本《三字经》读了大半个月还没读全,写个字还跟狗爬似的,啧啧,这文不成武不就的,一个大男人以后该怎么建功立业?怎么娶妻生子?……”

    越说越离谱,阿墨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手指掰得咯咯作响,一步步向前逼进,她一向自认自己很聪明,不就不能修练内功吗?至于将她贬得一无是处吗?

    “呵呵,说笑说笑。”意识到危险,刘云轩聪明地立即转开话题:“啊,我想起来了,我有一套外功功法,适合你用,不过,会很辛苦,不知道你能不能坚持下去?”

    “能,我一定能。”很坚定的回答,很开心的回答。

    为了有自保能力,为了能在沙场上活下来,为了能活着回家,再苦再难她也一定会咬牙坚持下去。

    能让自己变得更强更有自保能力,她很开心很兴奋,恨不得现在就开始修练。

    为阿墨眼中灼若艳阳的光芒所刺到,刘云轩的神色也变得郑重起来,伸出手,按了按她的肩膀,道:“好,我会跟吴伙头打下招呼,从明天起,每天寅时到后山坡等我。”顿了一下,又道:“此事不要让别人知道,包括宋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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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寅时,是夜与日的交替之际,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如同笼罩着银灰色的轻纱。

    躺地最靠里边的阿墨悄然起身,同一营帐的其他人都还在呼呼大睡,黑熊的呼噜声巨若惊雷,可见他睡得有多熟。

    穿着军服,并没有套上甲胄,阿墨轻手轻脚离开营帐,避开昏昏欲睡的站岗士兵,朝着后山坡跑去。

    大梁军营驻扎在襄武城北城门三里外的险阻之地,背靠高地。

    快步跑上山坡的身影犹如新郎手中的喜秤,轻轻地拨开了新娘的红盖头,让早霞羞红了她的脸。

    跑上后山坡,先是一片斜峭的泥沙地,山坡高处是一片并不茂密的小树林,树梢微微摆动,成排的树木在地面投下长长的、捉摸不定的影子。

    阿墨一跑上山坡,舒展下手脚,松了松筋骨,便将准备好的四块厚重的铁块拿出来,分别绑在四肢上,然后走到一边,将放在地上的一块足有两人围抱的大石头往背上一背,坚定的目光看着前方,深呼了一口,便奔跑了上去。

    薄薄的淡白雾气笼罩着整座山坡,轻风吹过,初升的太阳一刹间犹如火球腾空,凝眸处彩霞掩映,光影有了千变万化,空间射下无数道光柱。

    阿墨已顺着斜峭的山坡来回跑了近十数圈,豆大的汗水不间歇地从她紧绷着的清俊小脸上滑落,砸碎在泥土里,在地面拖出一道长长的水迹。

    咬破的嘴唇再次传来疼意,阿墨的精神猛地一震,麻痹的神经再次清楚地感受着身体每一个部位传来的即将到达极限的警报,那绝对是一种让人恨不得立即死去的痛苦,这种时刻,就算是意志超强的人都会选择立刻停下来。

    然,阿墨没有停下,她继续跑着,只是速度明显慢了下来,她眯成一条缝的双眸里闪动着疯狂的神色,为了活命,她可以拼命,拼命中的她就是一个疯子。

    极限!到达极限了!

    阿墨大喝一声,声音粗哑地如同被镰刀割过般,疯狂的眼神中夹着狰狞的狠色,奔跑的速度陡然加快,到达极限的身体在极度脱力后竟神奇地又似重新充满了力量。

    又来回跑了好些圈,阿墨才停了下来,将背上的大石头放下,然后跑进树林里,面对着成排的两三人抱的树干,微微张开双腿,目光沉静,呼吸渐渐平稳,如此几息之后,呼吸间带着种奇特的韵律。

    ‘咔嚓咔嚓’

    抬起手,纤细修长的十指握起,发出一连串充满力量感的清脆声,如同一根木桩子般站着的阿墨忽而抬起眼,澄澈幽黑的双眸两道精光暴射而出,身体陡然动了起来。

    “喝……”

    随着一声暴喝出声,阿墨瘦弱的身体瞬间蓄满了强悍的力量,如同猎豹般奔射而去,左脚重重地踏在地面,身体高高跃起,右膝高高曲起,右肩后移,握成拳的右手弯曲向后举起,在右脚落地时,右拳如同炮弹般向前击出,带出空气摩擦的音爆声。

    ‘砰……砰砰砰砰!’

    钢铁般的拳头重重地击在了树干上,一下两下三下,拳拳到肉,声声震耳,脚步踏着精妙的步法围着大树不停转动,看似乱打一通,实则蕴含着极其深的九宫八卦奥义,这是一套顶级的外功拳法——混元拳法。

    ‘咔嚓!’

    蓄力一击,饱受摧残的树干随着一声响,以拳头所击中处为中心,向四周爆裂开去,犹如蜘蛛网般攀爬在树干上,只需再轻轻一动,便会碎裂开来。

    阿墨收回了手,深深呼了一口气,宁神定气,稍息,再重重吐出一口气,这口气源远悠长,却如同最后一根稻草般,只见随着这口气吐出,又一声细微的‘咔嚓’声传来,整棵树干破裂开来,树冠‘砰’地砸在地面上,扬起尘烟。

    曾经,她是砍树好手,今天,她用一双肉拳代替斧子‘砍’下了一颗两人抱的大树,挥出了二十八拳。

    这般战绩,阿墨清俊的小脸上却没有兴奋激动之情,反而一脸失望之色,比起昨天的三十拳,今日她已进步了两拳,可她还不满意。

    什么时候她才可以一拳就将一棵树击倒,刘云轩说,做到那一步,才是有所小成。

    想到那天晚上那个披风男子一道掌风就把一棵四人环抱的参天大树击得粉碎,她便对自己越发地失望。

    却不知,她这般的进步在刘云轩看来,却是甚为惊人,要知道外功修习可是要比内功要艰难得多,尤其是这套高深的‘混元拳法’,更是极难入门,而她却在短短时日便有这般成就,可见她的天赋有多么地高,其心性韧性更是世所无双。

    旭日已高高挂起,满脸挂着豆大汗珠的人儿在阳光照耀下,发出很是夺目的七彩光芒。

    刘云轩站在不远处看着那道瘦弱的身影,眼中有着毫不掩饰的宠溺与骄傲之色,稍顷,又婉惜地轻吐了口气,这般的武学之才,为何就偏偏经脉淤结,修习不了内家功法呢?

    他可以断言,若她的经脉能打通,未来的绝顶高手行列,必有她一席之地,因为她有天赋根骨,而他有一流的功法秘籍。

    上天何其厚待于她,给了她一副好根骨,好天赋,还有颗聪慧无比的脑袋!

    上天又对她何其残忍,给了她成就天才的条件,却在她前进的道路上横隔了一道无法跨越的深渊。

    葛权也曾对阿墨发出类似的感叹,却只说道她有成为高手的天赋,因为当时的阿墨并没有经历过不公,经历过陷害,经历过战争,经历过杀人,经历过死亡,经历过屈辱……论其心性与韧性,今日的阿墨与当时的她绝不可同日而语。

    骄阳高照,刘云轩看着终是忍不住踏出一步,朝着还在拼命打着拳法的阿墨喊了一声,他要是不喊这一声,她就有可能一直练到太阳落山都不收手。

    听到喊声,阿墨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坚持把一套拳法打完才收势,站在原地平稳了下气息,才转身朝刘云轩跑去,边跑边扬起灿烂的笑容。

    清朗的天际,朗朗骄阳高挂,日华倾泄,凉风轻拂,刘云轩的瞳眸唯有那明灿无瑕的纯净笑容,迎上去的脚步蓦然停住,胸腔里那颗心陡然失跳,沧海桑田,世间万物在这一刻全失了颜色,唯有那张笑脸鲜活浓艳。

    “刘将军。”

    跑到刘云轩跟前,阿墨扬着笑脸,正待开口,另一道急切的声音先响了起来,刘云轩身边的亲卫队长周明快步跑了过来。

    “刘将军,敌军有异动,单大将军召各位将军前往主帐议事。”

    相安无事了一个多月,汉元国终于还是忍不住,率先出手了。

    目送着刘云轩离开,阿墨的眼底浮动起不安之色,在这一瞬间,她想起了快被她遗忘的黑衣奸细。

    潜伏了这么久,终于要动了吗?

    这一眼,是否会是最后一眼?

    刘云轩,能活着从战场上回来吗?

    她想喊住他,然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耳边响起黑熊准备赴死时悲壮的声音:血洒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抬起头,仰望着天边的骄阳,喃喃低语的声音从她嘴里逸出:“今天的太阳,很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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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瑞双霜’和‘愛微笑の是种天份’的鲜花和钻钻!